农村信用合作社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主要的合作金融组织形式。农村信用合作 社是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现代合作金融的实践,始于19世纪中叶的德国,历经100多年在西方国家的广泛发展,逐步形成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金融并立的现代金融制度格局。在中国,合作金融的实践,据史料记载,最早是由“中国华泽义赈救灾总会”于1923年6月在河北省香河县成立了第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1927年2月中国共产党在湖北省黄冈县建立了第一个农民协会信用合作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信用合作事业有了很大发展。
该套金银纪念币正面图案均为北京天坛祈年殿,并刊国名、年号及“新中国农村信用社成立60周年纪念”中文字样。背面图案为母子熊猫图,并刊“1/4oz Au .999”字样、“新中国农村信用社成立60周年纪念”英文字样及面额。1/4盎司圆形金质纪念币为普制币,含纯金1/4盎司,直径22毫米,面额10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25000枚。(供稿:北京银协集币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