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30岁,他就已经是当地人尽皆知的千万富翁,住着别墅,开着“宝马”,过着成功人士的生活。但一场官司使其破产后,他不仅走上贩毒这条不归之路,还先后威逼利诱,将自己的妻子、儿子、郎舅及情人发展成贩毒团伙骨干,横跨湘粤苏赣4省贩毒,短短8个月内贩毒71公斤。
8月8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齐石光家庭贩毒团伙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齐石光、其妻兄易立清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外4人中,齐石光的妻子易正喜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情妇尹丽、儿子齐万广及其女友陈作被判处无期徒刑。6人均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千万富翁沦为大毒枭
出生于1970年12月的齐石光,是湘潭县中路铺镇天螺村人。从15岁起,只有小学文化的齐石光,就开始跟着别人学做小生意。
20岁刚出头,齐石光就率先在家开矿办厂。不到30岁,齐石光就已是镇上及至县里有名的老板,成为人尽皆知、令人羡慕的千万富翁。
2008年,齐石光因出售掺假的焦煤原料,致使湘钢因此损失了数千万元,被对方告上法庭。2009年8月,齐石光输掉了官司,法院查封其几千万元的资产。
企业倒闭,又欠下巨额高利贷,齐石光不得不举家前往广东打工。此后,他几乎与湖南的亲友断绝了联系。
然而,过惯了花天酒地的生活,此时的齐石光已经不再甘于清贫。最终,他选择铤而走险,在老乡刘有余的引荐下,他结识多名毒贩,开始走上一条不归之路。
从2010年1月起,齐石光先后购买了大量毒品并倒卖。尝到甜头后,齐石光的贩毒生意越做越大。为开辟长沙、南京等毒品销售市场,他威逼利诱,先后把自己家庭的核心成员拉了进来,组成了一个家族式贩毒团伙。
为拖妻子下水,齐石光不但让易正喜掌管账目,还带着她一起吸毒。据查,2010年2月至8月上旬,易立清在长沙市贩卖毒品,给下线吸毒人员“刘哥”、“波哥”、“文哥”、“庆弟”等人。
随后,齐石光又以金钱享乐为诱饵,将情妇尹丽也拉入了贩毒团伙,协助齐石光运输毒品以及管理南京市场的部分毒品销售。
之后,齐石光硬是把自己的亲生儿子也拉进了贩毒的行列。
最初,齐石光要儿子齐万广学着做生意,出钱帮其开了一家餐馆。后来,他又多次要齐万广将一些货品送到指定地点。经过多次送货后,齐万广才知道,父亲要他送的是毒品。
起初,齐万广并不愿意参与贩毒。但齐石光却厉声训斥说:“你不走这条路,还能干什么?”最后,在齐石光亲情、利益的双重引诱下,齐万广和女友陈作逐渐深陷其中。
据查,自2010年7月起,齐万广、陈作帮齐石光在南京市贩卖毒品。先由齐石光将毒品运到南京,下线吸贩毒人员与齐石光联系好购毒数量及价格,将毒资汇入易正喜持有的银行账户上。齐石光再安排儿子及其女友将毒品送至指定交易地点。
家庭成员多被判死刑
2010年8月11日,齐石光和情人尹丽在长沙双双落网。民警从齐石光的汽车后备厢和行李袋内当场查获毒品冰毒3740.6克、K粉10107.6克,从尹丽的手提包内查获毒品麻古1334.3克。同年9月15日,经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齐石光被依法逮捕。
2010年8月13日,湘潭市公安局民警在广州高铁火车南站将被告人易正喜抓获,从易正喜随身携带的行李中,缴获仿六四式手枪一支,子弹4发。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1月至8月上旬期间,被告人齐石光纠集妻子易正喜、妻兄易立清、情妇尹丽、儿子齐万广、准儿媳陈作等人组成家庭式贩毒团伙,先后开辟了长沙市、南京市等地的毒品销售市场,由被告人齐石光负责毒品的购进、运输、销售;被告人易正喜负责毒资的管理;被告人易立清负责长沙市场毒品的销售;被告人尹丽负责协助齐石光运输毒品以及管理南京市场的部分毒品销售;被告人齐万广、陈作负责协助齐石光南京市场的毒品销售。
湘潭市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齐石光、易立清、易正喜、齐万广、尹丽、陈作违反国家规定贩卖毒品,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易正喜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在贩卖毒品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齐石光、易立清、易正喜、齐万广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尹丽、陈作均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齐万广犯罪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易正喜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