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在网站上公布《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在草案中看到,广州将设立多项科技创新资金,包括"创新性企业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科学技术奖"、"知识创新专项资金"、"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专项资金""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等。草案规定,利用市财政资金购置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设施,需由市科技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论证必要性"。利用市财政资金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开展科技创新 活动提供共享服务。加快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是加快科学发展的迫切要求,是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有效途径,依靠科技创新发展经济,成为当今时代背景下新的竞争焦点。如何顺应世界经济、科技发展的新潮流和大趋势,大力发展高新技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已成为广州经济发展的核心任务,对科技创新投入进行地方立法保障,便成为必要选择。科技创新投入立法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制定科技创新投入政策法规制度,形成良好的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法规环境;能够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着力解决科技人才供需双方的结构性矛盾,逐步实现无缝对接,动态平稳。要高水平规划、大体量建设、规模化运行和尽全力支持科技创新共性技术平台和科技服务支撑体系,进一步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内生动力,锁定目标、集中资源、滚动扶持。促进科技交流,科技合作。科技创新投入立法引导和促进高校、院所参与地方科技创新建设;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制,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联合研发关键共性技术,共建工程实验室和专业技术平台,鼓励广大科技人员以多种形式与企业合作开展技术研发创新;加强对科技部门、科技计划、科研机构的绩效评估和监督;加快建立科研设施和科研信息社会共享机制,实现科技资源的有偿共享,提高科技信息、数据的社会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