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日前公布了2012年民办高等非学历教育机构招生资格认定情况,决定取消西安东方科技培训学院等9所学院2012年招生资格;停止西安中医药专修学院等4所学院一切办学活动。
据介绍,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属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引导和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陕西省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结合2011年民办学校年检结果及各学校的办学状况,西安市教育局就2012年市属及5所省属民办高等非学历教育机构招生资格进行了认定:允许西安联合职业培训学院等5所学院(省属)2012年招生;允许西安桃李旅游烹饪专修学院等18所学院(市属)2012年招生。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年检合格的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管理,规范招生行为和办学行为,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年检基本合格的5所学校,应查找办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地、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加大投入力度,想方设法改变办学现状,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对于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学校,西安市教育局将酌情按相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招生资格。
停止招生的学院,不得私自招生,否则将依法严肃处理;停止办学活动的学院,不得开展与教育教学有关的任何活动,违者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