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导师“搭便车”、“挂名”,甚至是挪用、剽窃学生的作品的黑雾笼罩着教育界时,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变得异常敏感。
近日,毕业于株洲市某高校的小赵上网时,无意间看到自己去年的毕业设计作品运用到攸县某食品有限公司的产品包装上,虽然不尽相同,但只是稍加改动,而自己当时根本没有给该公司设计作品的源文件。
小赵怀疑是她的导师随意盗用了自己的作品。
【事件调查】
学生气愤:我对老师行为难理解
小赵是2011届包装设计专业毕业生,在毕业作品设计期间,接下了导师推荐的攸县某食品有限公司的一个设计项目,并最终把这个设计作为了自己毕业设计的作品。
当小赵交了毕业设计作品图片顺利毕业之后,导师告诉她,食品公司已经采纳了她的设计作品,但还需要按照公司的一些要求再做一套设计。
“这个设计不是很好做,但迫于导师与学生的关系,我是硬着头皮才接下来的。”赵说,整个设计,包括毕业设计跟后来重新设计的一套,她花了近3个月的时间。
当她终于把第二套设计作品的图片发给导师后,得知设计费只有1500元,自己可以获得800元,但是要先把设计作品的源文件发给公司。
小赵觉得三个月的时间和精力换来的设计费远不止这个数字,就不肯交出源文件,即便是导师答应把全部1500元的设计费给她,她也没有同意。“老师当时说,如果我不交出源文件,他就会重新做一套一模一样的交给公司。”
事情就这样一直僵持着,现在赵的设计作品已经投入生产,而她却没有得到任何回报。
另外,小赵讲到当时跟导师协商的时候,还有一个王姓朋友在场。记者联系上王,王与赵所说情况基本相符。
近日,已在长沙工作的小赵特意来到株洲找导师问明情况。拿到导师与公司签订的合同的刹那,小赵更觉得自己被导师骗了,“合同上明明写着设计费是4700元,但当时他骗我说设计费只有1500元”。
当小赵追问设计费时,得到的回复是,“除了1000元的启动资金,自己也没拿到钱,我总不可能自己贴钱”。
“我对于这样子的老师是非常憎恨的,一再的狡辩,不去解决事情,随意盗取别人的作品,又没跟我说一声。”小赵对导师的态度非常的不满。
老师委屈:好心换来学生质疑,深感痛苦
“暂且不说我跟他是导师和学生的关系,这件事上,我觉得我做人做得非常失败。”易达(化名)作为毕业设计的指导老师,给学生介绍项目,却换来学生的质疑,对此深感痛苦。
“其实,我相当于在赵与公司之间牵下线,公司现在也没有把余额打给我,我多次联系,那边一再拖着,我也没有办法。”针对小赵提到的当时设计费只有1500元的情况,易老师给出的解释是:“因为当时还没有正式签合同,我就预估设计费1500元,合同上的4700元是跟公司讨价还价确定的。”
“小赵到现在都没有给我设计作品的源文件,我也一直没有给食品公司源文件。”易达称,赵的包装设计是可以很容易模仿的,食品公司运用在包装上的设计可能是他们请广告公司模仿的。
“作为导师,我带了很多学生,给他们找项目,起到牵头作用,他们设计期间,我也多少给过他们指导,参与过,这是团队成果,设计者还可以获得一定的报酬。”易老师说。
记者联系上该食品公司的王总,说到该公司产品与小赵设计作品相似度非常高时,王总承认,“那就是他们设计的作品啊。” 当记者问到,为何余额迟迟没有交付时,王总说,“这是我们之间的经济纠纷,我会把钱给他的”。
【律师说法】是否侵权,关键看证据
本报法律顾问聂炜律师认为:在此案中,就上述包装设计的创作、交付、使用、利益分配等问题,如果师生双方当初达成口头协议,后因经济利益分配而产生矛盾,可以认为这是一起合同纠纷。但是,如果没有证据证实作品使用经得所有权人的许可,那就属于侵犯著作权。
【七嘴八舌】
文员小舒:也许很多人会说这并不是什么新闻了,研究生阶段,导师让“帮忙”很正常,至于报酬也往往不是学生说要就能有的。这位学生敢于争取自己的利益,维权意识让人敬佩。
石先生:老师为人师表,不应当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将学生的成果据为己有。虽然导师可能会给学生一些指导,但这是老师的本职工作,其已从工资薪酬中获取回报。如果再以此为借口去夺取学生的心血,对学生很不公平。
市民江先生:这学生太过小气,自己还有大把的青春前途,导师指导学生完成设计作品,帮学生牵线,与市场上的公司合作,是给她锻炼的机会,她的作品被采纳,也是对她能力的一种认可,没有必要为了这个钱,跟老师闹僵关系。(株洲晚报 唐淑珍)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