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与新余市人民政府签订2012年度合同环境服务协议
2012年5月17日,湖南长沙作为第七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的主办城市,政要齐聚、客商云集,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与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在新余市的招商推荐会上,签订了《2012年度合同环境服务协议》,标志着合同环境服务模式在促进我国环保产业转型升级上取得了又一里程碑式的进展。

永清环保常务副总裁王中炯(左)和江西新余市副市长贺为华(右)
在全国首例地级市合同环境服务项目签约仪式上
根据协议,永清环保将充分发挥"环境全科医生"的作用,全方位的为新余市人民政府提供环保治理领域的调研、规划、咨询和顾问服务,并参与新余市境内节能环保工程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工作。这一协议的签订,意味着全国首例地级市以上的大型合同环境服务项目开始启动,进入了实质性的运作阶段。
据了解,新余市人民政府与永清环保曾于2012年3月20日签订《合同环境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这是全国第一个地级市以上的大型合同环境服务合作项目,开创了我国政企合作应对环境问题的新范例。根据协议,永清环保将投资5千万在新余成立子公司,配合新余市政府开展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工作,预计总投资额高达5亿元。
2012年2月,国家环保部提出了《环境服务业"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开始向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24个部委征求意见。其中,仿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将合同环境服务概念引入环境服务领域,是《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亮点。征求意见稿中称,要以"十二五"重点保护湖泊河流、重金属污染防治等区域为重点,选择20个综合环境服务的领先企业,试点开展合同环境服务模式创新。
此次新余市与永清环保的签约,不仅是对目前国家政策的积极响应,更是对合同环境服务的大力推动。在签约仪式上,新余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捷表示,新余是一座新兴工业城市,工业化率达60.1%,环境问题面临着诸多挑战。"政府作为环境治理的责任主体,面对社会公众对环境日益提高的要求,必须从环境治理的效果出发,找到真正解决环境恶化并使之好转的途径。"刘捷对记者表示,"在新余开展合同环境服务十分必要"。据了解,新余市政府提供的"人均期望寿命80岁"的目标,要实现这一宏伟民生工程,环境污染问题必须得到有效治理。
据报道,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2012年5月3日出席在布鲁塞尔举行的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高层会议开幕式时表示,"十二五"期间,中国环保累计投入将超过5亿元人民币,节能环保领域的潜力巨大,节能环保产业在政策的推动下将迎来新一轮的繁荣。
目前,环保企业只有意识到了环境服务业升级中企业定位的重要性,在我国环境产业战略转型期间,只有具备融资能力、技术集成能力、运营能力和好的品牌管理能力的企业才能成长为环境综合服务提供商。
就目前环保行业的市场特点而言,面临着政府资金匮乏、而市场资金富余的情况,合同环境服务模式的提出,正好解决了这一棘手问题。永清环保常务副总裁王中炯表示:"就前期投入而言,地方政府可以选择借助财政力量购买环境服务,或者由我们公司融资、地方再给予配套资金支持的方式。就效益回收而言,购买服务的企业可以前期直接付费,也可以后期以收益分成来付费。"这表明,面对合同环境服务新模式的推广,实力雄厚的上市公司更受环境用户的青睐。
此时,新余市政府与永清环保政企携手,启动全国第一个地级市合同环境服务项目,共同面对城市的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工作,显得意义非凡。
据永清环保企业负责人表示,合同环境服务模式也是公司的业务增长的创新模式。据透露,永清环保与新余市政府的合同环境服务项目的合作,是永清环保战略规划的第一步。根据永清环保2012年一季度的财报显示,永清环保将投资五千万在北京设立运营中心,显示了永清环保将发挥综合环境服务商优势,抓住"十二五"发展机遇,布局全国的战略规划和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