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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汇称"肋排蛆虫"举报者敲诈 当事人称怕报复不要赔偿

  • 时间:2012-05-29 新闻来源: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浪微博网友“joe-cn371”微博截图:双汇猪肉产品烫出蛆虫

    第一次声明

    第二次声明

    5月29日,双汇第一次给本网声明称刘先生拒留电话联系不上,刘先生已经接到了双汇的电话

    CNTV消息(网络新闻联播记者王在华报道)郑州网友爆料称买了双汇肋排现蛆虫,并把照片发到网上。5月28日晚10时,双汇公关部回应网络新闻联播称肉汤里有东西但需要检测。29日上午,双汇再次向记者书面回应此事称,消费者拒留电话属非正常投诉行为,怀疑其敲诈,双汇将报案。中午13时30分,博主现身接受网络新闻联播记者独家专访称,双汇已经电话联系他数次,但连个道歉都没有,必要时他将委托本网公布录像。下午15时许,双汇在官网发布第二次声明,称举报者为某电视台广告业务员,双汇该批产品合格,10余人购买只有博主1人投诉。

    双汇称顾客拒留电话疑为敲诈 准备报警解决此事

    5月27日19点31分,微博网友“joe-cn371”发布微博,详细描述了自己买双汇猪肉产品遇到蛆虫的经历。5月28日晚22时,双汇公关部口头通报了调查情况称“锅里的肉汤上漂着白点儿,但无法确定是什么东西。”店里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真有异议要去质量监督局做个检测。5月29日上午,双汇公关部再次向本网书面回应此事。

    声明称:11月(本网注:应为5月)27日中午12:10一顾客到丰产路政七街双汇784店,端着一锅汤说:刚刚在门店买的排骨中有生蛆现象。店长接待时,顾客提出两个条件:一是给予500元的赔偿,二是媒体爆光(本网注:曝光)。店长请示后王督导赶到现场请示情况,顾客不听仍坚持两个条件,区域经理及商业公司营运部应部长随后赶到现场。四级负责人当场复核,查看相关单据和货品,确定脊骨和大肋排为新到货产品,鲜度非常好。现场试验柜内顾客所买同批次商品,开水烫后无任何顾客描述问题,认为顾客投诉存在较大嫌疑。双汇先后提出顾客留样,检测部门送样品给予适当补偿等解决方法。而顾客再次提出;要求补偿1500元(500元为商品补偿,1000元为精神补偿),并说现场现金补偿后可将手中照片删掉。

    声明专门指出:此消费者在投诉过程中一直不接受我方提出的让权威部门检测的建议,且不留姓名和电话,并表示在遇到其他产品的质量问题投诉时,能索赔几百万。此投诉非正常投诉,明显有敲诈嫌疑。我公司将采取报警方式处理此事。待事情查清,将举行新闻发布会把事实真相公布于众。

    消费者现身称双汇已电话联系他数次 没有敲诈几百万

    通过持续沟通,29日中午13时30分,博主刘先生决定现身约见网络新闻联播记者。刘先生说,最主要是证明自己绝非敲诈勒索的人。

    对于双汇的质疑,博主刘先生一一解答。

    关于拒绝留样检测的问题,刘先生称现场处理人员没有要求留样。

    双汇声明中提到的前两个赔偿数额,刘先生表示认同,但他认为事出有因。“刚开始是要500作为买排骨的金额10倍赔偿,后来到下午快四点了,我一家五六口人连午饭都没有吃,我要求1000元的精神损失。”

    刘先生反问道:“我这算敲诈勒索吗?”现在,刘先生却坦承他害怕双汇的报复,他现在可以不要赔偿,只要双汇一个“诚意的道歉”。

    关于双汇声明称索赔几百万的说法,刘先生同去的朋友陈先生这样解释:当时他说如果别的企业出事了不处理好,危机公关可能就得花几百万,要这点赔偿不多。陈先生说:“自己又不傻,哪敢要几百万。”

    双汇二次声明称联系过投诉者 买肋排者10余人只1人投诉

    双汇第一次声明说刘先生拒绝留电话姓名,这让他最为恼火,他表示自己留了电话,也说明了自己姓刘。随后,他出示了双汇方联系他的两部电话,其中一个固定电话为0395-26769**。这部电话在29日早上9点多联系他。双汇把第一次声明发给本网后,记者照此电话打了过去,对方称自己为双汇公关部,一男子称跟博主联系过。

    记者打完这个电话后不久,29日下午15时许,双汇在官网发布了第二次声明。

    第二份声明称:消费者刘某于5月27日上午11点零5分,在郑州市784号双汇连锁店购买双汇肋排0.828公斤,中午12点10分返回连锁店以肋排生蛆为由,要求店方赔偿1500元,如果不给钱就要通过媒体曝光。双汇店员要求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遭到拒绝;双汇店员提出由政府质监部门对本产品进行质量检测,也遭到其拒绝。双汇店员按照正常的投诉处理流程与其沟通后,未满足刘某的赔偿要求。刘某离店后通过微博向双汇施压。

    双汇人员通过其随行朋友了解到该消费者姓刘,并得到了其手机号码,通过网上搜索得知刘某系某电视台广告业务人员。

    双汇人员对刘某投诉的该批肋排进行了排查。该批肋排为5月26日生产,生产工艺正常,出厂检验合格,冷链运输及销售环节达标,5月26日16:00配送到784号店,5月27日正常销售,当天有10位消费者购买了同批次同类产品共计6.34公斤。截止目前仅有刘某一人投诉。

    消费者称双汇歪曲事实 将公布店方转移问题肉视频

    对于两个声明,刘先生认为双汇歪曲了事实。他说:“第一次声明说我拒绝留电话,第二次说是从朋友那儿要到的号码,且不说朋友会不会给他电话,双汇这是在掩饰什么?”

    对于自己的工作,刘先生称是在一个企业做行政管理工作。“年薪十几万,不缺双汇那点赔偿。”

    刘先生告诉记者,本来觉得自己是个河南人,双汇是河南的龙头企业,不想把事儿搞大,但双汇目前太不把消费者当回事儿,出了事儿只是捂着盖着让人很失望。

    刘先生称,他随后将发布录像,里面有店员转移问题肉的画面。他同时表示,双汇店里店外有好几个监控器,他们也可以不剪辑地公布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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