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财经记者 济徽
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然而,自从2012年2月,吉林省大安市叉干镇庆发村程云海等群众代表不断向环球网记者反映,原本属于该村集体所有的6000亩土地,被镇政府借着国家开发中低产田“惠农富民”政策,以“低洼易涝地综合治理”名义,强行占有,每年由镇政府对外承包,收取承包费,成了镇政府的“摇钱树”。从1993年至今,镇政府靠从农民手里强占的6000亩耕地,每年赚取几百万承包款。并且时任镇长、现任镇书记也“承包”了100多亩耕地,雇佣农民为其种地,其不给雇工发工资,竟然给工人15亩土地顶工资,农民的土地竟然成了他的“自留地”。村民说,为了向镇政府要回耕地,村民们开始了艰难的诉讼历程。
程云海告诉记者,庆发村有400余户村民,除了出外打工的,有360户村民签字,委托程云海出面讨要耕地。他手里有一份村民签字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
这位村民代表多次告诉记者:“如果我说的不是真话,他们早就把握抓起来了!”
程云海提供的材料显示,被镇政府强占的土地,是村民俗称的“东大泡子”,属庆发村、民乐村、光明村集体所有。从1956年起,庆发村村民就开始耕种,并且村里有台账记载。1979年,叉干公社与各村达成协议,由公社投资,将东大泡子改成叉干渔场,当时约定:水下分成公社四各村六,水上芦苇和蒲草由各村自行管理、收割。因养鱼失败,1983年底停止合作。1984年,乡里领导决定,各村土地归各村所有。庆发村将水面分成四块,包给四个组23户农民养鱼。直到1990年,因为河流没水、气候干旱,渔场断水,村里决定,将水抽干,改为旱田,村里购买种子,由村民耕种。
吉林省大安市叉干镇就媒体报道的回函
1992年秋,乡里开始搞水田开发,并组织全乡劳力挖沟修路,1993年试种,1994年全部完工,1995年对外承包。此工程原本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是为了帮助农民改进耕种条件,提高产量的好事,镇政府应该起到组织、协调和服务的作用。镇政府却以此为借口,把庆发村、光明村和民乐村的集体土地收归镇政府所有,每年向外发包,赚取承包费,每年由当初的一百多万收入到现在的几百万收入,原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就这样成了镇政府的摇钱树、小金库。
程云海就“吉林省大安市叉干镇就媒体报道的回函”的回函
从1994年之后,村民们不断上访,要求镇政府返还土地经营权,历经多次行政复议及法院判决,至今没有结果。
当地村民认为,当地政府决定以“自然灾害”和土地开发工程作为改变耕地权属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
据介绍,叉干乡政府借国家开发中低产田惠农富民政策,利用国家投资,在庆发村“泡底”耕地开发稻田。1992年种稻成功后,没有和庆发村达成任何协议签订土地使用管理合同,没有给予农民任何补偿和实际安置措施,更没有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土地仍属庆发村民集体所有。叉干乡(镇)政府强占庆发村已依法登记的耕地6000余亩,占全村耕地的62%。镇政府对外发包耕地,收取发包款,全部经济利益归镇政府,农民没得到一分钱,致使庆发村原二队解体,现有顺河湾6户农民30多口村民生活难以维持。
而据媒体报道,大安市政府认为,1979年以前,争议土地系庆发、民乐、光明三个村的集体土地。1979年,经县政府同意,叉干公社与各村达成协议,由公社投资,将东大泡子改成渔场。1990年,《大安市叉干乡东大泡低洼易涝地综合治理规划》通过评审,该规划是吉林省“531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项目的一个专题。1992年秋冬,由叉干镇政府对东大泡子重新开发利用,组织全镇社员进行修渠、打井和翻耙地,该地由叉干镇政府组织对外发包。
大安市市政府强调:1992年秋搞水田开发试验工程不是庆发村民所说的帮助农民脱贫工程,是试验工程。
而程云海为记者提供的几份证人中有时任叉干乡副书记、乡企业办主任、副乡长等人的证明,均证实东大泡子为庆发村、光明村、民乐村土地。
另外,程云海告诉记者,时任镇长、现任镇党委书记不仅自己承包耕地还以土地顶雇工工资
村民质疑:本来属于村民的耕地,镇政府怎么有权向我们的收承包费?现在国家大力补贴农民种地,而叉干镇政府想着法剥削我们?
记者就此事多次联系大安市及叉干镇有关部门,至截稿时没有收到任何回应。
环球网记者将继续关注该事件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