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滚动新闻>> 正文
  • 湖南宁乡大成桥镇:蒙骗总理欺压百姓的强征强

  • 时间:2012-05-07 新闻来源: 呼声网
  • 投诉发帖:黄建强邓云辉,胡宗梅徐顺飞

    关注电话:13874844378 13873173298 13755023873 13548748688
    视频来源: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kwNzM0MTU2.html
    我们是湖南省宁乡县大成桥镇青泉社区居民,今天我们怀着万分痛楚和无比忧虑的心情,特就大成桥镇集镇商业开发建设中,镇村少数个别主要领导在该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严重违法行为泣诉如下。

    无法无天压百姓,蒙骗总理不应该
    2010年7月1日,温总理视察大成桥镇灾情后,当即强调指示一定要把该镇数百户受灾群众安置好。在总理的亲切关怀下,国家对大成桥镇下拨专项资金过亿元。镇政府在领到国家下拨的巨额安置资金后,进行了一期安置区建设。一期仅安置灾民86户(含征地拆迁户),上报国家安置为111户,虚报25户,其他入住居民均为商买住宅户。
    镇政府并不是将救灾安置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而是大肆非法挪作它用。如:为了搞新农村集镇形象工程建设,不惜将数千万灾民安置资金用于对原居民在宁横公路两侧自建好的住宅毁除原有装饰,进行统一装饰等城镇规划化施工建设。专项资金没有做到“专用”。镇党政领导自知此事一但上级追查,其后果的严重性,故此被迫启动“灾民安置二期”工程建设。但究其根由,二期安置工程实是打着“灾民安置”的旗号进行的商业性集镇开发建设。
    该项目自立项起,镇政府就公开宣称为“灾民安置二期工程”。但分管该项目的镇纪委书记胡艳红在4月16日召开的镇、社区和居民代表的联席会上,却称该项目是“镇政府指导,青泉社区主导,开发商开发”的项目,所以足以证明,他们是打着“灾民安置”的旗号,欺上瞒下,意图非法套取国家巨额财政救灾拨款的商业性开发项目。
    群众更不理解的是自从该项目启动以来只要有从县委书记以上的上级领导来该镇调研、视察他们就动用几个派出所的警力,镇政府全体干职工出动,封锁集镇各条大道,戒备森严,隔离群众,就连老百姓去医院看病都要等领导走了才行。

    打着 “灾民安置”旗号低价强征强拆灾区百姓用地和住宅
    工程征地拆迁过程中,镇政府却并没有按照国家政策标准操作,也没有按照他们宣称的“公平公正,阳光拆迁”的工作方针执行,而是以严重低于各级政府下文规定的征收指导定价不到一半的价格,强征强拆居民用地和住宅。
    根据湖南省湘政发(2009)43号、长沙市长政函(2010)96号文和宁乡县政府下发的文件规定:大成桥属征用二类区。即按水田41239元/亩,旱土28867元/亩,林地22681元/亩的指导价进行征收。各级文件也明文规定此价为2010年的指导定价,“并可因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或物价上涨等需进行适时调整征收”。
    也就是说,综合现时物价上涨等因素,现时征收居民用地或住宅理应高出上述指导价进行征收才合情合理又合法。但镇政府在征收时,采取的统一标准是:水田17200元/亩,林地6400元/亩,旱土7200元/亩,以严重低于指导价的标准强行征收。至于明文规定居民被征时应享有的其他社会保障及额外补助更不曾谈及。
    在征收时,面对不到半价的征收标准被征,居民当然有权拒征,提出异议。但镇政府不是反思自己的过错,而是不惜动用警力,以“妨碍公务”、“阻止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等等“莫须有”的罪名对居民进行强制打压。居民轻则被强行带到政府机关或派出所控制其人身自由,重则将强制拘留。如3月13日下午,就有被征居民谢建平、刘胜强、邓中华、许胜利、许定英等居民被强行带到派出所,控制其人身自由至晚上二十一点多才放行(有现场视频录象附后)。因为此时被控制居民的土地早已被施工机械推整平理掉了,地界标线全无,法律意识淡薄的部分百姓皆因胆怯只得被动接受政府的征收。
    又如在征收中坚决要求按政策规定合理征收土地的居民徐顺飞,政府就以“妨碍公务”为名,将其强制拘留十天。在征收中,镇、村部分领导是“极尽所能”、“想方设法”压制群众的合理诉求,强制居民低价被征。其政府征收工作的指导方针用分管领导胡艳红的话说就是:“老的带担架(老人上前阻拦就强制将人抬离现场),年轻的带绳子(即动用警力抓人),搞得的(同意)要搞,搞不得(不同意)也得搞。不管白道黑道,随你们怎么搞,我都不怕!大不了我这个纪委书记不搞了!”。足以看出政府征收工作的作风之强硬暴力,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凌驾于法律之上,胆大妄为至极!

    项目未经审批,擅自毁灭林地近千亩、基本良田近三百亩
    镇政府打着“灾民安置工程”的旗号实行商业性集镇开发工程建设,在没有完善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审批手续后,就大肆组织施工作业。如建设中毁灭的林地(含经济林、油茶林)近千亩,并未得到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在未取得国土管理部门的备案审批下,私自毁灭基本农田保护区良田近300亩(保护区良田属黄材渠道灌溉面积)。填埋水塘七口,蓄水面积近40亩,良田涉及花英、黄泥、神塘、木家、泉塘湾五个居民小组。特别严重的是毁坏两条塘支渠(属黄材渠道水系),福泉地段达3000米之多,殃及五个居民小组近400亩良田的灌溉。
    在工程建设中,施工方考虑到工程废土需地方堆填,他们采用低征良田用来作弃土填埋区。且所被填埋的水田又能演变成工程建设面积,可谓一举两得。但他们并没有考虑到世代以耕种为生的居民从此就永远地失去了耕种的良田。特别不可理喻的是,因出现征用弃土的良田面积局限,施工中,就将工程废土拖到乡村公路边的良田里,以1元/m3的租地价租田弃土。此举造成大成二组80余亩和玉河20余亩(玉河已被当地村民拦阻)良田被填埋。

    野蛮施工,殃及上百户居民
    耗资数百万修建的城市规划沥青路面的清泉大道,在修建不到半年后,因不堪渣土车的超负荷运载,毁坏至极。在运输中,渣土车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导致尘土飞扬,渣土洒落集镇各条大道。施工作业时对大道又不采用现场洒水、清扫作业,导致整个集镇晴天灰尘满天,雨天黄泥漫地,造成集镇上百家店铺无法正常开店营业,居民怨声载道,叫苦不迭
    我们曾于3月底,向镇政府及县相关部门反映。无任何答复,我们无奈只好向省、市各相关职能主管部门分别以特快邮递的方式,邮寄了举报信件,同时也在《红网》的“百姓呼声”栏目上传了举报信和被毁良田及居民签名扫描附件。问题一经披露,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并没有引起大成桥镇政府的重视。反而变本加厉扩大征收面。
    4月16日上午,由镇政府分管领导胡艳红、社区书记张国良组织召开的三个组的居民组长、党员及居民代表参加的联席会议上镇村领导如此辩驳道:“一、此次征收价格是按照‘村规民约’制定的标准执行的。二、土地是政府和社区的,居民只有管理权,没有使用权,社区和政府需要时,随时可以征用收回;三、此次所毁良田都属塌陷区的废田(但所有被弃土填埋的良田均是历年耕种的上等良田,并未出现塌陷,何来“废田”之说?)。至于卸土填埋的大成二组等处的稻田,都是低洼河谷地段的田,老百姓均签字同意了(但真实的情况是所有被填的80亩良田均不属低洼河谷田,全是保护区良田。只是他们以“搞葡萄种植园”的幌子蒙骗居民,骗得了居民的签字同意。但现在所填埋的良田已经高级农业土壤专家进行了现场监定,结论是所有卸进的土质根本不适合任何农作物生长,至少十年内无法恢复耕种);四、工程需继续向神塘、栗山和梅树组方向推进,仍按照原有价格征收,居民愿意接受的,自主协同项目部实地丈量,不同意的,按林权证面积扩加20%的面积强制征收,推掉就是”。特别是胡艳红在此次会上强调:“部分村民此次向上级反映情况,纯属污告。我们一切是按村民自治的原则办事,不存在违法。这是经过镇党委和政府研究决定作出的答复,除此再没有任何形式的答复,这也是最后一次给你们居民的答复,工程建设将坚决按村民自治进行”。
    从以上领导的发言,我们完全可以认为他们的行为是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以所谓的“村规民约”执行工作。试问,什么样的“村规民约”可以损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什么样的“村规民约”可以与国家宪法与法律相抵触?什么法可以大于国法?他们真是胆大妄为,目无党纪国法!
    综上所述,我们特向上级领导提出诉求如下:
    1、责成大成桥镇政府依法补足征地居民的应得赔偿及所有福利保障和补助款,并及时赔偿到位。
    2、责成镇政府对所有卸土填埋的良田、渠道、林地进行及时恢复、修整到位,还老百姓一个良好的耕种环境,依法追究领导责任。
    3、依法叫停该项目的商业开发行为,使国家灾民安置工程建设合法化、正规化进行,制止其违法行为的持续发展。对在建设中涉及到违法操控的领导干部,究查到底。
    4、对凡在征地中,被镇政府以“莫须有”的罪名遭滞留扣押、拘留的居民进行核查,还居民一个公道。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招聘信息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热点资讯网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编辑QQ:2424125586 投稿邮箱:zgrdnews@163.com
    Copyright ? 2010 www.armintza.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热点资讯网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互联网服务中心 京ICP备19006392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