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5日22时16分中国公民山东青岛赵志强先生驾驶鲁BWJ217宝马750豪华轿车行驶至青银高速青岛丹山特大桥入桥口处,因宝马汽车因自身存在技术不成熟的隐患而导致车内起火,对当时坐在副驾驶有几个月身孕的妻子司守艳造成严峻危害,事情已经由去一个月了,赵志强有身孕9个月的妻子司守艳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对于宝马车自燃事件这不是第一次,但是宝马公司是如何对待事故后的责任呢?
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城阳区大队对事故鉴定:因宝马汽车电器线路短路打火引燃附近可燃物引起,起火部位位于汽车后备箱右后侧电瓶上方;起火时间是2012年3月25日22时13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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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当事人来信:
我是山东青岛宝马车主赵志强
2012年3月25日22时16分,我驾驶鲁BWJ217宝马750豪华轿车行驶至青银高速青岛丹山特大桥入桥口处发生火灾,我妻子司守艳坐在副驾驶(这时已有几个月身孕)。
我们是3月25日 上午10时左右上的青银高速车子开往山东蓬莱刘家沟镇乌沟逄家村,我妻子外家。大约晚上19时许由我驾车往青岛走(我们常住青岛大约1-2个月就会回去2次。)车子行驶到青银高速机场段四周的时候我太太说车子里面有股烧焦的味道(我妻子怀孕后对气息特别敏感),我并没闻到什么气息,为了安全起见下车检查并没有发现什么,继承驾车前行,由于妻子的提醒这时的车速由110KM/每小时降到60KM/每小时,大约行驶了几分钟,车辆仪表提示后备箱开启故障,紧接着就是雷达失效报警故障,这时我又放慢了车速车速,我感觉可能真的有题目,就在这思索的一瞬间,驾驶室内主照明灯溘然自己亮了,然后仪表盘上发念头转速表和车速表都归零了,我摸索性的踩油门 车子没有反应,紧接着仪表照明全都没有了,再紧接着雨刷就开始乱摆动,在这一系列的症状之后就能闻到烧焦的味道了。我踩刹车时刹车已经是硬的了,再用力的踩下刹车 车子还没停稳我妻子就开门往下跑,我在车子停稳后下车(车子方向没有助力停在了主道边上)下车回头瞬间发现车子右后方有浓浓的黑烟冒出,我的潜意识告诉我快跑,我拉着妻子的手就跑(还不能跑快她身体吃不消),这时前面停下了一辆小车下车两位男士从车上掏出灭火器超我们的方向跑来,我们大盖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