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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长殴打儿子同学续:证人多遭威胁

  • 时间:2012-03-27 新闻来源: 热点资讯网
  • 2011年12月,本报报道了题为《家长闯进校园殴打儿子同学》的事件,关于本案的进展情况,记者做了跟踪报道。

      针对四年级小学生李伟(化名)在学校被学生家长宋某殴打一事,李伟家长李某于2012年1月1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宋某赔偿李伟的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4100元。此案自2012年2月22日第一次开庭起,法院多次调解,至2012年3月5日,李家人妥协,在和解书上签字,约定被告宋某于10日内支付原告李某3500元医药费。尽管事情结果李家人很不满意,但四个月的费心奔走已经让李家人心力交瘁了。

    打人者宋某威胁证人

      记者了解到,直至双方和解,被告宋某也不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且态度极其恶劣。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不悔改,矢口否认自己殴打李伟,甚至多次威胁此次事件的现场证人。很多证人学生及家长要求撤销证词,以免惹是非。一名学生家长说:“说出我们看到的事情真相,本是理所应当的正义之举,被宋某这么一搅和,我们也是尴尬至极,左右为难。”李某的代理人王律师说:“宋某始终不承认打了孩子这个事实,对这种人,我们也是无可奈何。”道德标准在宋某身上起不到任何作用,而他的行为因为人证物证不足使得法律无法对之严惩。

    学校否认孩子在校被打

      事发之后,李某曾委婉地询问过学校对此事的态度,并问是否可以出面调解。学校称“李伟被打是在学校正式上课时间之前,严格讲并不是在学校被打。”学校让李某起诉,等待判决,学校该承担的责任一定会承担,但不会出面调解。起诉书上的被告是宋某与学校,但是学校并没有为此事承担任何责任。很多人劝说李某,孩子还在学校念书,不要把事情闹大。李伟在事件中受惊不小,李某担心孩子再受委屈,考虑到学校也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因此放弃了对学校的追究。

    李某一家无奈和解

      2012年2月22日,第一次开庭,经法院当庭调解,被告宋某只同意赔偿原告3000元,原告李家人没有同意和解。李某的妻子说:“打在儿身,疼在娘心。孩子身上的伤还没好,宋某却始终不承认打了孩子,在村里嚷嚷着我们骗他的钱,这口气我们怎么咽得下去。”之后法院再次出面调解,宋某称愿意赔偿3500元,但是仍然态度强硬,扬言“再不同意一分钱也没有。”当时李某的妻子还是断然拒绝了,“我们只是想要回我们应得的赔偿,况且这件事情我们又没有做错,宋某一个大人打孩子,下手没个轻重,孩子至今一直惶惶恐恐,难道他不该承担责任么?”

      可是这次调解不成,李家就得再拿出1200元钱去做医疗鉴定,1200元对于李某这个困难家庭来说,已经是很大的数字了,孩子无故被打,花了4千多,连日来的官司,车钱饭钱,已经让他们吃不消了,这1200块更是雪上加霜。李家人也深知这个家经不起这样的折腾了,妻子外表坚强内心柔弱,孩子也整日提心吊胆,为这事操了多少心,上了多少火,心酸只有他们自己清楚。

      2012年3月5日,由于妻子一直不同意和解,李某背着妻子在和解书上签了字,按了手印。

    苦心和解成空谈

      本来至此这起伤人案件应该可以告一段落了,但是让李家人没想到的是,已在和解书上签字的宋某竟然再次反悔。到记者发稿之日,宋某也没按照和解书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李家人觉得自己的苦心妥协完全没有换来宋某的良心,决定继续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王茜通讯员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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