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坎事件,是因集体土地在村民不知情情况下被贩卖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发生有其偶然性,也有必然性,这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生的矛盾积累的结果”。乌坎事件同时也折射出当前一些地方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群干群关系紧张,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丧失,民主意识不强,滥用职权,或者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对涉及土地征用、工程发包、山地出租等重大事项决策搞“一言堂”、“家长制”,明目张胆地侵占集体利益,损害群众权益。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农村的发展和稳定,事关党和政府在基层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甚至事关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解决类似乌坎事件暴露出的深层问题,迫切呼唤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同时也再次证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之弦时刻不能松。 乌坎事件的导火索,从根子上说,还是农民利益被侵犯。我们说重视民本,就得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从而在根本上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其中很重要的一环,是畅通民意诉求渠道。群众的诉求渠道畅通了,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得到依法合理及时解决,矛盾就不会那么突出。但具体做起来并不容易,它要求基层干部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乌坎事件也再次验证了:民主和监督是防治腐败的有力武器。乌坎发生的村官腐败,主要原因是民主与监督的缺失。换来的教训是,必须以充分保障村民行使民主监督权利为核心,扎实推进农村民主管理和民主政治建设。 查漏补缺,让村务管理制度化。首先要在实践中找出现行制度中存在的一些漏洞并加以完善,找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中一些过于笼统模糊的问题,出台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级财务管理、集体资产管理、项目工程管理等针对性、程序性和操作性较强的村务管理制度。 公开透明,将村务监督经常化。村务公开不能“挂在墙上”,要把群众最关注、最需要的农村资讯公开,做到群众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但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都应及时公开,使公开栏真正成为社情民意的“晴雨表”和“风向标”。这就要求基层治理者扎实推进党务、村(居)务公开,规范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工作平台内容,建立健全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监督检查、考核制度,切实提高公开的实效。 民主管理,使村务运作科学化。什么样的村务管理才叫民主?首先要搭建民主理事平台,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其次要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民主评议、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确保农村基层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