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上期《五问博彦科技》一文针对即将于12月26日进行网上申购的博彦科技存在的财务疑点进行了质疑,涉及到控股股东信息披露不实、少计费用、纳税管理混乱等。然而该公司还存在着营业收入数据存疑和巨额债务偿还资金流向不明等严重财务问题。
销售收入无法得到现金流量佐证
博彦科技2011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2950.35万元,同时应收账款余额净增加了6501.09万元、预收款项净增加金额为-101.66万元,则以销售收入为计算基础、经往来款调整后的销售实现现金流入理论金额应当为26347.6万元。同期现金流量表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科目发生金额为26307.44万元,二者基本吻合。而且这两项数据在2009年和2010年发生金额也基本吻合(见表)。
然而,在看似数据吻合的背后,却忽略了增值税调整的影响。增值税作为价内税种,不会单独体现在利润表当中,因此,利润表所列示的营业收入金额为不包含增值税的净收入,而现金流量表中的经营性现金流入金额中却包含了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因此净往来款调整后收入与经营性现金流入两组数据之间的差额,即为增值税销项税额。
根据财务报表附注披露,博彦科技母公司及所属中国境内子公司增值税法定税率为17%,同时计算机软件出口业务免征增值税。但是博彦科技的销售业务并非全部用于出口,事实上以2011年上半年为例,出口业务实现销售收入金额为17717.25万元,占比为53.78%,同时内销业务实现收入金额为15227.10万元,占比为46.22%。针对这部分金额超过1.5亿元的内销收入,博彦科技应当按照17%的增值税率计算增值税,并反映在现金流量表当中,涉及金额高达2588.61万元。
但是从前文的数据测算中不难发现,这笔将近两千六百万元的增值税金额,却离奇消失于现金流量表当中。如果不是该公司将内销业务视同为外销业务、进而偷逃了增值税款,就只能推测其存在虚增收入的行为,至少经过了增值税和往来款调整后的营业收入金额,无法得到现金流量表相关数据的佐证。
在2009年和2010年两年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其中2009年内销收入金额为10935.39万元,对应增值税销项税发生额为1859.02万元,2010年内销收入金额为12085.59万元,对应增值税销项税发生额为2054.55万元,均未体现在现金流量表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科目发生金额中。
对外借款的收付无法得到现金流量表的佐证
博彦科技对外借款主要包括三个组成部分,三组数据在2011年上半年的净增加金额分别为536万元、-233.39万元和-208.03万元。由此可以计算出对外借款总额应当净增加94.58万元。但是这一数据却无法得到现金流量表的佐证。
博彦科技的合并现金流量表披露,2011年上半年“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科目发生金额为3233.39万元,同时“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科目发生金额为2500万元,由此不难计算出博彦科技合并口径下对外借款金额应当净减少733.39万元,这与资产负债表推算金额正负相差了827.97万元,而且增减变动方向相反。
可见,博彦科技现金流量表对外净偿还的超七百万元借款,并未能导致该公司对外借款余额的下降。
此外,博彦科技针对其他应收款第一大欠款户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发展公司,2010年末余额为108.81万元,备注账龄为1年以内,这意味着此时针对该欠款户的款项生成时间不早于2010年初。但是到了2011年上半年末,针对该欠款户的其他应收金额变成了117.17万元,而账龄却是1-3年,这意味着其中包含了部分于2009年甚至是2008年下半年生成的款项。前后矛盾之处便在于,如果真存在这笔账龄很长的欠款,势必应当体现在2010年末的欠款账龄中,但事实上却没有。可见,博彦科技在账龄管理方面也是一笔糊涂账。
(本文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 作者:沈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