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宏进(右)、主持人劳春燕(资料图)
前央视主持人方宏进(微博)离婚案,目前终于有了一审判决结果。北京海淀法院准予双方离婚,双方的女儿归女方抚养,不过离婚未涉及财产分配。对于离婚判决,方宏进和妻子于红伟均表示上诉,于红伟认为女儿抚养费过低,方宏进要求法院澄清“婚外情”事实。
对此判决,方宏进表示“肯定要上诉”。上诉是要说清楚两件事,一是关于一审中他写“保证书”的事,二是关于于红伟说他有个5岁私生子的事。
针对法院认定方宏进在婚姻中存在过错,方宏进表示,法院判决主要依据于红伟提供的他曾经给她写的那份“保证书”。当时,他是为了安抚她,哄她让他上班,就按她的意思写了一份保证书,承认和某女性有关系。而“保证书”所说他与其他女性开房的时间正是他在电视台直播的时间。
于红伟方面认为,虽然判决阐明了方宏进债务的责任问题,但是因为未成年的女儿方贞正在上高中,将面临高考、上大学等问题,因此对于法院判决中关于抚养费和夫妻财产的结果都不满意。其认为,法院判决的1800元抚养费标准过低,很难满足女儿受教育的需要。另外,她希望将现在在北京海淀区的那处房产判决给她和女儿。 (汪红)法律看点1、法院为何没有分割夫妻财产方宏进夫妇两人在海淀的房产因没有取得产权证,而且已被查封,所以法院对此未作处理。
2、方宏进“外遇” 妻子能否获赔偿本案中,方宏进被确认有“外遇”,但于红伟并没有就此提出赔偿要求,因此“过错赔偿”未在判决中体现。
3、1800元抚养费是否偏低由于方宏进目前并没有稳定工作,法院确定的1800元子女抚养费标准在正常的范围之内。
4、200万为何被认定为个人债务据业内人士分析,这200万元可能是方宏进在婚姻存续期间单方的举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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