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规范、专业的操作是给持有人带来回报的基本前提,然而,大摩华鑫内部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大摩华鑫在监管层严打违规操作之际,仍旧顶风作案。
突击审批入池股票应付监管据悉,大摩华鑫交易的程序是经过严格筛选将一部分个股纳入股票池,股票池中的个股又分为三类。三类股票的买入额度分别可以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2%、4%、6%。
“深喉”向记者讲述了一件颇为怪异的事,原投资总监陈晓在位之际,徐强在陈晓办公室强词力辩要买入股票池之外的某只个股,并且要按最大限度,即基金资产净值的6%买入。按公司规定,遇此类情况必须提交深度报告,在公司批准将该股纳入股票池后方可买入,当时陈晓并未同意,徐强则情绪激动地拍桌子以示抗议,最终如愿买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早在今年年初,深圳市证监局就对大摩华鑫进行了长达两个月之久的实地检查工作。
而记者在采访中,获得了一封员工的举报信,举报人这样写道:“在接受证监会检查时,公司领导授意投资和研究部门擅自修改公司制度以符合监管要求,对未按照入池要求选择的股票和达不到入池标准的股票进行突击审批流程,同时添加卖方研究报告”。
举报信还披露,在监管部门检查过后,投研部门又故伎重施,再度买入股票池之外个股。
“代签”交易单成常态基金相关法律和公司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交易员每天要给基金经理提供交易单,基金经理要签字确认。
然而,根据上述举报材料,大摩华鑫的职员却发现一些交易单上的签字明显不是基金经理徐强的笔迹。
在代签事件多次发生后,交易部门曾针对此事书面向监察稽核部反映。
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得的两份大摩华鑫内部纪要可以看出,监察稽核部先发文提醒投研部规范操作。然而,朝令夕改,监察稽核部的发文当天即被收回,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发文,其内容是要求交易部要各司其职,配合基金经理工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在监察稽核部知道代签事件之后,在10月17日~18日,徐强仍然多次授意他人代其在成交合同上签名。
一位基金公司督察长则称,一般交易单是由基金经理签名,如果基金经理出差,则要有邮件或者纸质说明向投资总监或分管投资副总申请临时代签,不能随意找人代签。
举报者还透露,大摩华鑫投资部甚至还出现了任意授意他人滥用基金经理角色进行大规模的权益类投资和固定收益类投资,并且在没有授权和相应的管理权限的情况下,要求互相代为下单,使基金间信息共享,违反保密和公平原则。
举报材料显示,在实际操作中,大摩华鑫基金经理更是毫不掩饰地打听其他基金经理买卖个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