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促进就业五年规划,其中三个数字引人关注:城镇新增就业4500万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0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这三个数字也正是未来五年我国就业工作的量化目标。
而且上周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认为,今年以来,世界经济增长放缓,国际贸易增速回落,国际金融市场剧烈动荡,各类风险明显增多。展望明年,世界经济形势总体上仍将十分严峻复杂,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上升。对我国经济影响仍然潜藏危机,首当其冲的是就业风险仍存进一步扩大的可能。
尽管“十一五”时期,我国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改善,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国务院常务会议也认为,“十二五”时期的就业总量压力将继续加大,城镇需就业劳动力年均比“十一五”时期增加100万人,劳动者技能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劳动力供给与企业用工需求不相匹配的结构性矛盾将更加突出,就业任务艰巨繁重。
完成“十二五”就业目标,可谓任重道远。
不过,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要让“社会保障制度覆盖所有劳动者,就业稳定性明显提高。 ”
就业是民生之本,保就业就是保民生、保稳定。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和城镇失业人员,将会使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
如果就业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只会使其他所有问题难上加难。这也是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为什么明确提出,“要切实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
为实现上述目标,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努力方向,比如,提高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做好城乡、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等。
就业是人民生存和生活的根本。目前及至今后充分就业就是要大力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抓好高校毕业生、新增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实现“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政策目标。
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为例,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将促进就业作为制定、实施和调整经济社会政策的基本目标,形成包括财政、税收、金融等扶持政策的综合政策体系,更有效地促进就业。 ”
全球金融危机对就业的冲击,我国政府各级政府均高度重视,采取补贴中小企业与发展服务业、进行社会保险补贴、帮扶企业克服困难、鼓励自主创业,改革就业环境等措施,中央财政2009年就业支持资金达到420亿元,创历年之最。 2003年到2009年,中央和地方累计共安排再就业专项资金约2770亿元。
财政作为国家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从公共财政角度出发,应以财税政策推进就业,实行有利于创业的财政支出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综合配套政策。因此,政府有必要最大化发挥财政政策对就业的促进作用,并坚持财政支持就业的政策导向。
除上述措施外,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今后五年要完善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要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在记者看来,以创业带就业,促进整体就业率的提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稳定中小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优势;做好失业统计工作,真实反映失业状况一样不可少。
根据我国“十二五”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相应的就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来推动充分就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恰逢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