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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打女律师婉拒记者采访

  • 时间:2011-12-16 新闻来源: 深圳商报
  •   深圳中青宝董事长李瑞杰(微博)通过本报独家回应“打女律师事件”后,引起外界关注。针对李瑞杰的说法,女律师廖爱敏又有什么看法?昨日,记者多次联系廖爱敏,但她婉拒了记者的采访。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李瑞杰的回应观点有一些不妥之处,处理法律纠纷不应迁怒委托律师。

      昨天,本报记者电话联系了女律师廖爱敏,她称自己还在休养期间,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要求。本报记者之前也多次联系过对方,接电话的廖律师一位女性亲戚称多次征求廖律师的意见,还是婉拒记者的采访。

      随后,记者赶到廖律师住院的武警广东边防总队医院,希望能与廖律师面谈。该医院宣传干事钟勤帮记者查询后,称患者已经出院。至于患者的具体伤情情况,需要联系有关主治医生才能答复。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前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廖爱敏律师至今还没有上班。记者希望采访该所负责人,该所的吴小姐表示,这是廖律师自己的事情,她自己会说得比较清楚,事务所负责人不方便回应。

      李瑞杰对事件的一些回应内容,有法律界的人士表示不认同。旭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华看过本报报道后表示,在回应中,李瑞杰表示当时见面首先想要和廖律师去谈道德,这不被律师接受是很自然的事情。法律有很多专业的东西,律师代表原告只谈法律的做法也无可厚非,其他的东西可以上到法庭再说。李瑞杰作为一家上市公司老总,本就不应该亲自去和对方律师谈判,应该让公司法务部门代表公司和对方律师,用“法律的语言”去博弈和沟通。

      “李瑞杰不仅对律师行业存在误解,而且对如何处理法律纠纷明显经验不足。”一位不愿公布姓名的律师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他看了本报的有关报道,李瑞杰对律师这个行业可能不了解,一些说法是他非常不认同的。比如说“律师帮外国公司欺负深圳的民企”、“在我眼里,律师这种行为是来‘收数’的”等,这些观点是业内人士无法接受的。国外企业利用诉讼手段维护知识产权,是合法的,国内的律师代理这种案件并从中获得“风险代理”收入无可厚非,律师站在自己授权方那边,替授权方说话维权,更属合情合理。

      这位律师表示,企业被一些官司缠上是比较烦恼的事,但每个市场主体都有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的权利,企业应该用平常心对待,积极应对,而不是迁怒原告的律师,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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