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结束的德班气候大会上,欧盟气候谈判代表重申,欧盟在2012年对欧盟和进入欧盟空域的国际航空运输征收“碳税”的决定不可更改。对此,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副秘书长柴海波日前表示,中方月内将向德国法院提起诉讼。由于碳税真正开始支付是在2013年初,中国政府和国内航企与欧盟斡旋的空间依然存在。
欧盟对航空业征收碳税从明年1月1日开始计算,所有降落在欧盟机场的航班,均要为航班全程飞行额外支付一笔航空碳税。中航协方面预计,2012年中国航空公司将因此增加8亿元人民币的成本。此前,中航协已与国航(微博)、东航(微博)、南航(微博)、海航(微博)四家航企代表达成共识,将共同起诉欧盟,一旦进入法律程序,在诉讼期间,欧盟将无法对起诉的中国航企征收碳税。
根据欧盟拟定的方案,整个国际航空业的碳排放配额将以2004年至2006年的年平均排放量为基数,到2014年排放配额的上限将逐步缩减至基数的95%。由于欧美老牌航空公司的机队扩张慢,老旧飞机多,可以很容易实现碳排放的总量下降。而中国民航正是在2006年之后进入快速扩张期,飞机平均机龄很低,在需要继续扩大运力满足国际出行量增长的背景下,碳排放总量要在2006年较低基数水平再下降绝无可能,因而将被迫成为缴纳碳税的大户。
欧盟强征碳税也遭到美国、俄罗斯、印度、巴西、南非、日本等国的强烈反对。2009年12月,美国航空运输协会和三家美国航空公司在伦敦法院起诉了欧盟的这一决定,预计明年年初欧洲法院将作出判决。
业界分析,中方参照美国诉讼的结果,在稍晚时候再提起诉讼是比较稳妥的应对举措。不过,诉讼只是中国反对欧盟航空碳交易机制的一种方式,政府间协商也是重要途径。(记者 涂露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