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建锋在看守所。(资料图片) 新华社发
本报讯 一波三折的河南368万天价过路费案又有新进展,备受关注的时氏兄弟的命运将在近日揭晓。该案将于本月15日在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公诉方对时氏兄弟骗逃过路费的指控金额由之前的368万元减至60万元,罪名也由诈骗罪和妨害作证罪两项罪名减为诈骗罪一项,并首次公布了经过重新调查后的兄弟俩的作案经过。检方调查确认,时氏兄弟的两辆假冒军牌车之所以在近两年时间在郑尧高速畅行,偷逃过路费,确有武警部队人员从中“疏通”。
辩护律师表示,将为两人做无罪辩护,即便最终判有罪,两人的刑期也估计在3~7年。案件庭审时还将进行电视直播。
指控罪名只剩诈骗罪
根据鲁山县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经公安机关查明,2008年年初,时军锋、时建锋为谋取利益,与某武警支队的张新田、李金良(两人均另案处理)合作,通过伪造武警部队车辆号牌等相关证件,于2008年5月~2009年1月期间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数额特别巨大,犯罪嫌疑人时建锋、时军锋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时军锋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妨害作证罪。但此次公诉机关对时氏兄弟的指控只剩下一项罪名,即诈骗罪。
车辆被扣武警来“疏通”
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公开的起诉书中首次公布了时氏兄弟的作案细节。调查显示,时氏兄弟的两辆假冒军牌车之所以在近两年时间在郑尧高速畅行,确有武警部队人员从中“疏通”。
起诉书显示,经查明,2008年年初,时军锋为了在经营河沙生意中获取更大利益,与武警某部干部李金良合谋使用伪造的武警部队车辆号牌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
2008年4月8日,时军锋将两辆武警部队车牌悬挂于其购买的斯太尔货车上。4月9日,上述车辆在长葛西收费站被查扣,经李金良、张新田二人协调,时军锋缴纳5215元通行费后被放行。
指控金额减少300万元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自2008年至2009年1月1日,时氏兄弟共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610035.58元。而去年11月,平顶山中院的调查显示,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时建峰非法购买伪造武警部队士兵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并购买两副假军用车牌照,在郑石高速公路下汤收费站、长葛西收费站等多次骗免通行费,共计人民币368万余元。此次的指控金额较上次减少了约300万元。
时军锋投案未被认定自首
时军锋、时建锋的辩护律师王永杰此前曾就该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后被驳回。昨日,得知该案件将在鲁山县人民法院审理后,王永杰再次提出了异地审理申请。
此外,时军锋的投案行为是否构成自首也备受关注。不过,检方最终认定,时军锋投案不构成自首,这让辩护律师感到吃惊。“我非常吃惊,当时时军锋明明是投案,并且有重大立功表现,供述出了张新田、李金良二人协助其疏通的经过,理应认定为自首。据时军锋交代,由于检方认为他没有如实交代案情,故不认定为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