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日前表示,近几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路径日渐清晰,国有企业在向两个方向集中,并逐渐形成了两种类型不同的国有企业,即具有公益性质的国有企业和竞争性领域的国有大企业。
“公益性国企”概念一提出便引发强烈关注:什么是公益性国企?公益性国企是否不需要强调经济效益?如何防止公益性国企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特殊利益?打造公益性国企是否意味着国企改革在走回头路?
应兼顾社会利益和企业发展
“既然是公益性的企业,就必须发挥社会效益。但企业是趋利的,必须要盈利,这样才能有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这些企业大多是上市公司,要对股东负责。”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部部长许保利认为,公益性国企不能因为发挥社会效益而影响企业活力,更不能靠国家补贴过日子。
邵宁也表示,针对公益性国企,应形成规范合理的与政府间的政策安排,以兼顾企业为社会服务和企业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
提高透明度 防止垄断侵害公众
公益性国企在经营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垄断因素,如何防止垄断损害社会利益?
对此,邵宁提出,公益性国企改革要实施有效的行业监管,提高透明度。
“中石油、中石化的炼油业务每年亏损数百亿元,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企业成本控制是怎么做的?我认为有必要向公众解释清楚。”许保利说。
他还表示,公益性国企应该是适度盈利而非暴利的企业,特别是企业的收入分配更应该公开透明。
此外,许保利还指出,打造公益性国企并非在走回头路,很多公益性国企都是上市公司,有严格的法律和制度要求和考核和管控。
(本文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