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申请做精神疾病鉴定,死者家属则要求赔偿149万
新快报讯 记者 刘倩 报道 1987年出生的张某,因求婚不成,气极之下酿命案。昨日,该案在广州中院过堂,张某称,“是一时冲动,事后很后悔,也想过自杀”,其辩护律师也表示,在本案发生时,张某有可能犯有精神疾病,希望可以申请做精神疾病鉴定。被害人晓玉(化名)的家属对此理由表示很不能接受,并要求赔偿149万元。
张某,原为某设计公司员工。2011年5月22日21时许,张某在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一租住处,因求婚不成,与被害人晓玉发生争执,继而互相推打,后张某采取掐颈等手段将晓玉杀害。案发后,张某在租住处将晓玉尸体处理后,畏罪潜逃。2011年7月19日,张某在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县岐岭乡被公安机关抓获。
昨日庭上,张某的辩护人认为,在本案发生时,被告人有可能犯有精神疾病,申请做精神病鉴定。在庭上供诉阶段,张某称,父亲在自己身上寄予了深深的期望,掐死晓玉后,为了不让父母知道,他才选择肢解尸体。
而晓玉20多名家属和朋友旁听庭审,晓玉母亲和姐姐情绪激动,晓玉的家属在附带民事赔偿中,要求张某赔偿包括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