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要
2009年1~8月,韩刚在担任长城基金久富证券投资基金经理一职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获得的非公开信息,先于或同步于其管理的基金多次买卖相同个股共15只,非法获利金额共计人民币303274.46元。中国证监会依法取消了韩刚的基金从业资格,并认定其为市场禁入者,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认定判处韩刚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10000元,非法所得303274.46元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