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电子基金会(EFF)已经正式向美国版权局提出申请,要求扩大版权法律中对于智能手机越狱行为的豁免保护范围。要求版权局允许越狱智能手机,以使智能手机可以运行任何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的行为合法。
美国电子基金会认为,DMCA版权保护法律,应该是阻止版权被侵犯。但现在它已经被滥用到阻碍创新,控制消费者的方面了。EFF知识产权署署长Corynne McSherry表示,用户应该拥有修改自己手机或游戏机的自由,这是用户自己的财产,运行他们自行选择的软件和程序的技术手段和极客们应该得到保护。版权法不能被用于阻止运行第三方程序方面,应该鼓励人们在设备上运行任意软件!
2010年7月26日,美国版权局裁定越狱和解锁iPhone/iPad的行为是合法的。但这一裁决没有延伸到其他设备,例如PS3,Geohot就因越狱和解锁PS3,被SONY告上法庭。SONY援引“千年数字法案”,要求Geohot赔偿巨额版权损失。虽然此案最终以和解告终,但此案引发认为有权使用自己购买的设备的人士和黑客们的攻击浪潮。
EFF同时提出申请,允许艺术家和创作者,可以不受版权限制的截取视频片断,应用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中,以鼓励创作和评论。
美国版权局计划在2012年春季,就DMCA版权法豁免条款举行听证会,并有可能在10月份,作出最终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