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表示,“十二五”时期,证监会将继续把资本市场诚信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重要工作来抓,努力形成诚信制度健全、诚信记录全面、失信惩戒有力、信用服务配套的资本市场诚信体系,从整体上优化资本市场的诚信环境,提高资本市场的诚信水平。
惩治违法失信行为
这位负责人说,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本市场的运行更加依存和依赖信用。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广度和深度日益拓展,市场各方的利益诉求更加直接、明显。同时,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发生转折性变化,市场的运行机制更趋复杂,市场主体的行为方式更加多元化,诱发违法失信的动机因素出现新的变化,违法失信行为的表现形式更加复杂多样,市场的诚信要求更加广泛、突出。一方面,打击虚假信息披露、操纵市场、欺诈客户等违法失信行为的任务依然艰巨;另一方面,近年来,一些比较突出的违法失信现象严重违反市场“三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并购重组过程中的内幕交易、基金经理“老鼠仓”背信交易、中介机构专业把关失职等。这表明,加强市场诚信建设的任务依然艰巨,必须要将其置于重要位置。
他表示,在当前和今后的工作中,证监会将加大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重点是防控和打击内幕交易,对内幕交易等严重违法行为“零容忍”,继续改进监管手段和方式,严惩操纵市场、欺诈上市、利益输送、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好市场“三公”原则。
建设诚信信息平台
上述负责人介绍,证监会将在现有诚信档案的基础上,升级建设内容更丰富、形式更标准、功能更强大、使用更便捷、拓展空间更广阔的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系统。一是增加市场主体的身份识别、行政许可、业务资格等基本信息,其他部门、机构进行处理的负面信息,有关舆论媒体的社会评价信息,信访、投诉信息等,既包括负面信息,也包括正面信息,扩大诚信档案的覆盖面。二是在诚信档案信息浏览、查询等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增加信息的自动生成、统计分析、请求处理等多种智能化功能,更好地满足监管工作需要。三是在与中国人民银行成功开展征信信息共享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与其他部门和行业之间的诚信信息共享合作。
他说,本着诚信约束和监管执法有机统一的要求,在升级建设诚信档案数据库的基础上,总结近年来依托诚信档案、实施诚信约束的实践经验,制定专门的诚信监管管理办法,在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中进一步创新和探索实现有效的诚信监督、管理与约束的措施、办法和机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市场准入的诚信条件规定,不断健全日常监管中对失信主体予以审慎关注的监管程序规定,适时推出并不断完善市场主体诚信信息公开查询制度,有效形成不同层次、针对不同情形、采取不同方式的失信行为惩戒约束机制,逐步在行政许可、日常监管、业务创新等领域推出诚实守信的正面激励措施,引导市场主体遵规守法、诚实守信。
加强法律保障支持
“法治是市场诚信的基石,诚信建设离不开法律制度的保障与支持。”这位负责人表示,一是按照健全现代市场经济信用体系的一般要求,根据《证券法》等法律规定的诚实信用基本原则,结合我国资本市场规律、特点,研究制定资本市场诚信准则,明确各类市场主体应当普遍遵循的行业基本诚信准则和行为标准,界定适用于不同类别的市场机构及其人员的分类诚信准则,细化各类市场机构及其人员的诚信自律要求。二是系统梳理、总结资本市场对有关主体的诚信要求,认真评估现行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诚信法律规范执行情况,按照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推动有关诚信义务、条件、责任等法律规定的修改、完善,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诚信法律规范体系。三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完善资本市场诚信管理制度,为资本市场诚信信息的征集、收录和使用等诚信建设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与支持。
他表示,引入市场化、社会化的诚信信息服务模式,是深入推进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的客观需要。在条件成熟时,依托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依法开展面向市场和社会提供资本市场诚信信息的公开查询服务;探索开展符合资本市场和监管工作实际需要的市场主体诚信状况报告、评估、评价等其他诚信服务;在继续发挥监管部门诚信建设工作主导作用的同时,积极支持、引导行业组织、市场机构参与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开展有关诚信信息服务业务活动,在资本市场诚信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他表示,要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优化资本市场诚信环境。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方式,区分各类不同的市场主体,继续将诚信宣传教育与法制宣传教育、投资者教育、市场文化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宣扬诚信理念,普及诚信知识,倡导诚信文化,努力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市场氛围,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的诚信水平。
编者按 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中国证券报今起推出“建设诚信资本市场 保护投资者权益”专栏,介绍资本市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倡导诚信文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政策、成果和下一步措施。专家学者建言献策,为建设“阳光”资本市场鼓与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