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2011第七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在深圳举行。大会主题为“转变 ? 融合 ? 创新——不确定环境下的风险管理”。新浪财经全程直播本次大会。以下为原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周正庆发言实录:
周正庆:女士们、先生们,欢迎各位参加第七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目前期货交易量的稳步增长以及股指期货的推出和平稳运行,我国期货市场的产品、交易模式、市场结构都正在逐渐完善。“十二五”规划纲要当中也提出,要推进期货与衍生产品的发展,可以说国内期货市场正处于稳步向上发展的时期。然而需要引起我们重视的是,当前世界上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风险正在受到更广泛的关注和更严格的监控,我们正处在发展的关键阶段,也更有必要加强期货市场的风险控制和法制建设。所以我今天发言的题目是尽快出台《期货法》的几点建议。
首先,我认为目前推出《期货法》的时机已经逐渐成熟,通过出台《期货法》进一步解决基本性、制度性的一些问题。我国期货市场在历史上一直是采取先实践、后立法的方式,这一方面是由于期货市场创立之初中国社会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剧烈变动时期,面临着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很难将不确定的市场环境纳入规范的法律框架。另一方面是由于市场主体与监管层都还缺乏实践的经验,需要一段时间的观察和实践去探索规律、积累经验和吸取教训。现阶段期货市场已经逐渐步入正规,市场运行平稳有序,市场规模日益扩大,产品创新稳步推进,行业发展的方向也较为明确,监管层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正在建立法制建设的好时期。我们应该看到我国期货市场的法制建设在不断发展和不断完善的过程。在期货管理条例之下有证监会的规范文件,还有期货交易所、期货业协会制定的规则,这一系列法律文件需要一个更为确定的行业大法统一整合。早在2006年全国人大财经委已经就期货交易法的起草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我们要制定一个《期货法》不包括金融期货,那肯定是不全面的,我们还缺少相关的成功实践经验和组织,目前股指期货已经运行了一年多,并且以其良好的制度设计与艳严格的风险鼓励机制实现市场平稳、有序的运行,月成交量稳定在期货市场总成交量的30%左右。已经成为市场的重要对冲工具。
作为第一个金融期货产品,股指期货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使我们的立法条件进一步成熟。今年以来,市场对出台《期货法》的呼声一直很高,他们都希望尽快出台《期货法》。其次,对如何制定好《期货法》这一法律,我需要提出几个不成熟的意见:
一、要从中国市场的特点出发,结合国际金融监管的经验和教训,做充分的研究和论证,使我们的期货法既能符合国际发展的趋势,又具有中国特色。
二、要全面考虑各类市场的参与者,明确各方的责任与义务,促进整个期货市场监管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三、要具有前瞻性,为产品的创新、机构业务的拓展、行业的结构优化和国际化发展预留空间。
四、要紧紧围绕期货市场的现实作用,给予期货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定位,让期货更好地服务于经济转型,为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从现在国际上金融危机和风险案例当中,我们要深入研究,从中吸取教训,对我们完善自身的法律与监督机制是有着积极意义的。比如2008年的金融危机以来,它曝露了多头监管模式的许多问题。监管机构权限互有重叠,监管标准不一,监管效率低下等等。而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历史也曾经走过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一段弯路。从1993年起,期货市场开始由证监会进行统一监管,这些都提示我们在研究制定《期货法》当中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确保期货监管机构能够及时、有力的执法。而且随着金融期货的进一步发展,跨市场投资策略的普及应用,期货市场与债券、股票、保险等市场的联系必然越来越紧密,因此期货监管部门要积极与其他市场监管部门,包括相关的现货产业部门通力合作,避免出现监管的真空。只有如此才有利于建立一个统一、完善、有效的期货市场。再比如,我们针对金融危机当中揭露出的种种严重的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当中,如何才能有效地防范期货风险,最大限度地遏制种种欺诈、弄虚作假,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切实有效地将风险防范与投资者保护纳入立法的范围。针对突发性风险事件建立快速反应与化解的机制。
最后我想再次强调,《期货法》的出台对我国期货市场下一步发展的重要性,它是我们期货行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为下一步创新指明方向。今年两会已经收到了《关于加快制定期货法》的提案,证监会正在积极准备研究,希望这些努力能够早日收到成效。《期货法》早日提到议事日程,以此为基础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并有效开展创新,将投资者的信心进一步树立起来,使整个期货市场能够平稳、健康、持续的发展。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