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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央行公开承认房价拐点初现 担忧引发恐慌性抛售

  • 时间:2011-12-03 新闻来源: 东方早报
  •   央行公开承认房价拐点初现银行和房企能承受房价下跌20%到30%,但担忧引发恐慌性抛售及连锁反应早报记者 忻尚伦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调查统计司在11月底召集了由中国银监会统计部、10家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门人员以及3所大学的专家学者和中房驰昊公司代表参与的“房地产金融风险管理”座谈会。央行在昨日发布的会议简报中称,房价拐点已初现端倪,并援引部分商业银行和房企的发言称,其能够承受房价下跌20%到30%带来的冲击,但担忧房价下跌带来的恐慌性抛售和连锁反应。

      这恰与银监会于11月中旬发布的《2011年第三季度中国银行(2.95,0.00,0.00%)业运行报告》显示出的“当季房地产业新增贷款环比首次出现负增长”数据相吻合。

      值得关注的是,正值2011年年关,近十个城市的限购政策还有不足一月便到期,房地产调控政策即将走入下一个窗口期。

      银行与开发商能承受房价跌三成央行昨日在其官网上发布的一篇《房地产金融风险管理座谈会在京召开》的新闻稿件中称,该次座谈会于11月24日举行,会议重点讨论了央行调查统计司撰写的《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报告》和《房地产市场变化对金融业影响的调查报告》。

      这两篇报告认为,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高位回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趋紧,土地交易市场量价齐跌,房地产贷款增速回落,房价拐点初现端倪。

      有部分参会商业银行代表认为,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够承受房价下跌20%到30%带来的冲击,但是房价下跌20%后会不会诱发恐慌性抛售、抛售现象出现后有关方面能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其连锁反应,是银行和企业更加关心的问题。

      “部分商业银行的表态说明银行也了解房地产市场若出现全面下跌的话,会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银行对严重后果还是有担忧的。”中原集团研究中心(微博)高级经理刘渊表示,当前楼市降价已蔓延至二手房交易市场,这是楼市不景气的明显标志,下一步房价或将继续调整。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最新数据已显示,11月北京市二手住宅成交均价为22018元人民币/平方米,创下了近15个月以来的新低。

      关注房企自有资金状况央行还援引参会代表的话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现金流量是影响未来一段时期内房价走势的重要因素。就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风险和偿债能力而言,银行更关注企业自有资金在总资产中的比例,这项指标比资产负债率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杠杆。

      楼市的持续调控已令开发商日益感觉到资金的压力。

      国家统计局11月上旬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房地产企业本年资金来源达68429亿元,同比增长20.2%,该增速已连续第二月出现放缓;11月18日发布的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显示环比首次下跌0.14个百分点。

      11月17日,银监会发布的《第三季度中国银行业运行报告》也显示,房地产业新增贷款环比首次出现负增长,报告虽未披露当季房地产业新增贷款的具体数额,但称“随着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推进,目前部分城市房屋销售量已经出现下滑,房价有所回落,土地流拍或底价成交现象明显增多,开发企业资金链趋紧”。

      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形势,银监会要求银行密切关注房地产贷款风险变化,增加风险排查和实地走访频度,全面掌握授信企业通过各种渠道的融资情况,加强对土地、房产等押品的及时估值和持续管理。

      今年11月30日,央行突然宣布从12月5日起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为近三年来首次调降。此举标志货币政策转向拐点出现,始于2010年的一轮紧缩货币政策已阶段性完成,令房地产行业看见了一丝曙光。但人民日报周四文章指出,房地产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并不说明楼市调控放松,也难以改变未来房价下降的趋势。

      多地严控预售资金新华社消息称,天津市新修订的《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从12月1日正式施行。该办法所称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

      天津将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全程监管,监管期限自核发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开始,至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后止。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房价款。每笔预售资金进入监管账户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通过监管系统申请提取重点监管资金以外的资金,优先用于项目工程有关建设。重点监管资金包括用于支付建筑安装、区内配套建设等费用的预售资金。

      实际上,从去年年底开始,北京、石家庄、天津、哈尔滨、广州、青岛等多个城市已陆续开始实行预售资金监管措施。

      但是,在市场风传“房地产调控政策可能变向”的环境下,天津市预售资金管理办法的出台,至少意味着即便中央暂无更严厉的调控政策出台,也不代表房地产调控缺少操作空间。

      业内专家表示,预售资金监管的立意在于控制开发商的现金流,防范烂尾楼的出现,使开发商利用预售资金拿地再开发等高风险行为受到监管。

      “一般来讲,开发商在销售楼盘的时候,往往会设立多头账户,让购房的客户将资金汇到不同的账户上面,从而进行避税。而预售资金监管后,所有的售房资金全部汇到一个账户上面,开发商基本没有办法避税,这会大大挤压开发商的利润空间。”一业内人士说道,“实施预售资金监管意味着在开发商已被收紧贷款的环境下,必将影响其资金运用、资金走向和现金流平衡策略。如果政策调整持续,或将促使资金链相对紧张的开发商加快推盘销售,在短期内增加市场供应。”

      多城市限购令月内到期随着房地产调控的逐步深入,部分城市房价开始出现明显松动,房价下行拐点基本明确。作为此轮房地产调控政策中效果最显著的一剂猛药,部分城市的限购政策将在今年年底到期。

      根据此前全国各地的限购政策来看,包括厦门、福州、海口、青岛、石家庄、合肥、中山、苏州等城市在颁布“限购令”时都曾明确,12月31日为限购政策执行的“有效期限”。

      这些限购令即将到期的城市,当地政府至今尚未对明年限购是否继续执行明确表态。青岛市相关部门负责人曾表示,限购政策到期后是否延展,需视国家宏观政策而定。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也称,石家庄“限购令”截止时间暂时定为今年12月31日,并不是说12月31日一到,该政策就完全取消,到时要根据国家政策与市场变化情况综合考虑,确定“限购令”是否需要延期。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年底部分城市的“限购令”到期后,明年仍将继续执行。比如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主任凌斌就认为,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合肥的限购令明年仍会继续执行,但限贷政策可能会放松。

      在房价迎来拐点之际,各地的土地出让计划频现流标。有迹象显示,已有部分地方政府开始有所行动。比如,杭州经济开发区近期出台文件,提出对经济开发区企业员工首套购房发放补贴;重庆重提购房退税,强调对首次置业补贴;北京下调土地竞买保证金并放宽交款时限,并放松土地出让中关于保障房的配建条件等。不过,目前地方政府的松绑基本上没有触碰限购与限贷的调控红线。在此之前,已有广东佛山和四川成都两处地方政府“试水”调控红线而宣告失败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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