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昨天宣布,从今天起,非居民销售电价每度平均上调3分钱,居民用电价格暂不上调。同时,我国将实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分为三档,超出第一档每度至少上调5分钱;超过第二档每度提价3毛钱。
自2011年12月1日起,全国燃煤电厂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将提高约2.6分钱,随销售电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4分钱提高至0.8分钱;对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电厂试行脱硝电价政策,每千瓦时加价0.8分钱,以弥补脱硝成本增支。
上述措施共影响全国销售电价每度平均提高约3分钱。
同时,国家发改委宣布,我国将实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80%家庭负担不会增加。
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即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电量不同实行不同电价标准,电价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式逐级递增。
在实行阶梯电价的同时,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各个地方根据情况设置10到15度免费用电量。
发改委表示,阶梯电价最终电量的分档以及电价水平的确定都需要各省份政府部门根据指导意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经过召开听证会后才能实施。
居民阶梯电价分为三档
第一档基本生活用电
各省份将本地居民户均月用电量按从低到高排序,按覆盖前80%用户的用电量来确定
电价:保持稳定,不做调整
2010年阶梯电价征求意见稿规定
覆盖范围:70%
电价:可能上调
第二档正常用电
超出第一档并按覆盖前95%的居民用电量来确定
电价:毎度至少上调5分钱
覆盖范围:90%
电价:毎度至少上调3分钱
第三档高质量生活用电
超过第二档的电量
电价:每度上调3毛钱
电价:每度上调2毛钱
●亮点
阶梯电价和
峰谷分时电价并行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表示,阶梯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并不矛盾,可以并行。居民阶梯电价主要是鼓励电力用户节约用电;峰谷分时电价主要是鼓励电力用户在高峰时少用电,在低谷时多用电,削峰填谷,提升电力系统运行效率。
在此次下发的居民阶梯电价指导意见中,也明确提出了鼓励实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并要求各地制定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办法。在实行阶梯电价的同时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可由居民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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