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悦悦”事件、六盘水夺矿门事件、彭宇一案……细数近日网络流行关键词,无不涉及到让民众寒心的道德危机,是谁造成的如此乱象?是什么让执法者知法犯法、无视法律道德底线?究其一切的根源,正是出于司法腐败。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底线,冲破这一底线,司法腐败迎面袭来,社会将陷入动荡状态。目前因六盘水夺矿门类司法不公案件,更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性。
“六盘水夺矿门”一案中,国内五名专家共同给予了法律意见,均认为涉案法院存在司法程序违法等问题。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导师江平、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民法学会名誉会长王家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姚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永军就该案的第二次再审判决书是否违法、兴鑫公司的企业性质和财产归属、何谓法律上的“同一案件”等问题,进行事实分析和法律论证。
而五位专家在仔细阅读、逐一梳理和研究了该案有证据证明的案情事实及相关背景资料,不约而同地对该案的再审判决书深表震惊。认为该再审判决书违背了一系列法律的基本常识,掩盖了事实真相,适用法律错误,程序严重违法。
专家认为,再审判决书认定的三次“善意取得”,均为错误适用法律。原钟山区第六煤矿仍然属于六盘水市兴鑫矿业有限公司所有;六盘水市地方税务局并非兴鑫矿业开办单位,也非兴鑫矿业的债权人。因此,无权决定成立兴鑫矿业的清算小组和罢免兴鑫矿业合法的法定代表人。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不经审查,也不质证,仅凭一纸无效的地税局文件和《清算小组公告》,就将兴鑫矿业工商注册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岑兴旺清理出整个诉讼,错误严重,且非法剥夺了真正权利人的诉权;再审判决书将六盘水市地方税务局认定为兴鑫煤矿的开办单位也违反了生效判决的既判力原则,存在严重错误;再审判决书除实体问题存在严重错误外,也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此外,再审判决本身也违反了“同一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对同一案件只能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一次”的规定。
五位专家一致认为,该再审判决书违背了一系列法律的基本常识,掩盖了事实真相,适用法律错误,程序严重违法。在六盘水夺矿门事件中,我们不难看出其幕后存在的黑暗,而该事件始终无法解决,无论是在六盘水当地,还是在全国范围内,都造成了社会的普遍不安,使法律的公正性荡然无存。这类社会恶性案件如不严查,终将导致社会出现严重司法信誉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