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交通部获悉,截至今年11月11日,全国有收费公路的所有省份均已公布收费公路调查摸底结果。通过查询,除西藏无收费公路外,其他30个省份收费公路累计债务余额近2.3万亿元,此外收费公路去年收费额为2859.46亿元。
河北、河南、浙江、广东、陕西、山东、江苏、云南8省份债务均超过千亿元。广东最高,累计债务余额达2267.4351亿元。去年,全国各省份收费公路共收费2859.4614亿元。
目前北京市共有收费公路17条。截至2010年底,债务余额439.2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余额为338.57亿元,贷款以外的其他债务为100.66亿元。2010年,收取通行费59.77亿元(不含绿色通道和其他政策减免3.87亿元);偿还贷款本金0.52亿元,偿还利息20.14亿元;养护经费支出8.75亿元;运营管理、折旧、税金等支出26.47亿元;利润4.41亿元。
建设部住房和城市交通工程技术中心副主任马林认为,高速公路不仅是要公布收费金额数,还要公开费用收取之后用在哪里、去向何方。他认为,今后的调整大方向,是把“还贷”名义淡化,使得收费只成为一个调控交通需求和平衡的经济杠杆。“修路本就是政府该办的事情,不要老惦记让百姓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