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1月25日电 篡改会议纪要致国家经济损失1.15亿余元,收受贿赂78.5万元。25日,浙江省温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冯鸣被温州苍南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02年,国有独资企业、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被纳入城市改建范围。2003年11月14日,温州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要求菜篮子集团公司要集中安置在瓯海区娄桥镇,决定以会议纪要形式对外发布。应国权、何永莲等人以推动菜篮子集团公司改制为名,运作并成立由内部职工参股80%,公司参股20%的私营有限公司——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蓄谋替代菜篮子集团公司获取用地。会议结束后,时任副秘书长的冯鸣接受应国权等人的请托,授意时任温州市政府办公室城建处副处长汤颐和将会议纪要中的用地主体篡改为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致使菜篮子发展公司于2006年1月取得商业用途划拨土地325.0822亩,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15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