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微博)消息 本报讯(记者 杨金金)“我行近日发行59天理财产品,参考收益率5.1%-5.25%,92天产品5.2%-5.35%……”、“306天私人银行类理财,30万元起,参考年化收益率6.8%……”最近,市民曾先生收到不少银行发来的理财产品推荐短信,投资期限全部都超过1个月以上。
银行难觅短期理财产品据了解,近日银监会要求原则上暂停发行1个月内期限的理财产品,为此,银行纷纷调整产品结构,力推中长期理财产品,且收益率出现大幅上涨。
业内人士称,银监会要求停发1个月期以内理财产品,主要就是针对目前银行间通过理财产品引发的恶性竞争。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5月份至10月份新发的1个月内期限的银行理财产品达4443只,占新发产品近四成。
由此可见,监管层的“一声令下”将直接波及近四成的银行理财产品。
我国有大型银行官网近日发布公告,将“乾元—共享型”2011年第248期(网银专享)理财产品期限从30天调整为34天。
“精心设计”产品期限“目前我们正在发行一款3个月的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达到5.8%,5万起购。”昨日,记者来到位于光谷的一家国有银行网点,理财经理向记者推荐的产品均在1个月以上。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其他几家银行网点,也发现有类似的现象。
商业银行不得通过发行短期和超短期、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变相高息揽储。“监管部门对此早有规定,总行也要求按照监管进行调整。”某股份制银行理财经理表示,尽管如此,银行不会轻易放弃理财市场,各行纷纷对产品结构进行了调整,目前很难找到1个月以内的产品。
为避开禁令,部分银行在理财产品的期限上“精心设计”,纷纷推出30多天期的理财产品,同时,各行不约而同地将产品到期日设置在12月30日附近。收益水平则多在5%左右,高于同类产品的平均收益。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临近年底时段,市场资金面紧张态势愈显,为了美化年终报表,银行不得不提前动用发行理财产品这一工具,帮助银行吸引更多的资金,此外,理财产品的到期日并不意味着当天一定能取回理财本金及收益。投资者在选购时应避免产品因“空白期”降低实际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