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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卫生厅回应央视报道:4000种药品降价两成

  • 时间:2011-11-22 新闻来源: 南方日报
  •   针对央视药价虚高报道,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分别就药品集中采购等作出回应出厂价6毛钱的药品,经过了各地正规的统一招标之后,最终在医院的售价竟高达12元多,利润超2000%以上……近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连续两期报道了数10种“天价药”,其中有的利润高达6500%以上。

      据《每周质量报告》报道,初衷是为了遏制药价虚高的药品招投标政策,在实行过程中却被某些利益团体钻了空子,形成了隐秘的利益链条,成为推高药价的幕后黑手。而除了每年采购部门审定的招标价过高、医院加成15%的价格政策不合理外,部分政府定价药品也存在发改委制定的“最高限价”过高等问题。

      为什么药品的价格会这么贵?有多少药品是由政府定价的?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在其中又扮演了什么角色?报道中的高价药在广东价格如何?基本药物在全省如何统一招标?昨日,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分别就上述问题作出回应。

      去年以来5次降药价省物价局南方日报讯 (记者/牛思远 通讯员/岳佳综)就“药品最高零售限价”的定价方式、程序等问题,南方日报昨日专访了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

      据该负责人介绍,国家现行药品定价政策规定,政府制定药品价格的范围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以及一些少量的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特殊药品,数量约为3300多种,只占到市场上流通药品的20%左右,其他占大多数的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而2000年国家发改委颁布的药品定价办法,将定价方式从过去的“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三个环节定价调整为只制定“最高零售限价”。目的是通过控制最终价格,同时赋予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一定的定价自主权。

      对于外界普遍关心的药品最高零售价制定机制,该负责人透露,药品最高零售价是以社会平均成本为主要依据,并综合考虑市场供求、药品质量、疗效差异、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政府定价一般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公布,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企业的统一价格,这和主要是“一厂一价”的药品招投标中标价格不同。

      就广东而言,制定药品价格实行的是阳光定价。在严格履行网上申报、成本调查、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的基础上,针对药品定价具有较强专业性和技术性的特点,进一步严格专家论证程序,并增设了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社会评议、跟踪调查等环节。

      经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药品定价方案,还要一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社会各界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才可进入提请集体审议的环节。根据广东对药品定价实行的动态管理,药品定价方案实施一段时间后,还要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跟踪调查或者政策评估,根据药品供求、成本等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校正药品价格。

      去年以来,广东已开展了药品价格复核工作,采取措施规范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省物价局根据市场实际销售情况,先后5次降低了近4000个品种规格的药品价格,平均降价幅度达21.5%,累计降价金额达60亿元。

      链 接广东去年起对药品价格实行“三控”管理控制实际供货价 严管流通差价率去年9月1日起,我省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药品采取控制最高零售价、实际供货价和流通差价率的“三控”管理,试行两年。该管理模式,旨在针对流通环节过多、层层加价等问题,从源头控制药品供货价格,减少流通环节加价空间。

      一是控制最高零售价。按通用名称制定最高零售价格,规定凡在我省销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药品,其实际零售价格不得超过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

      二是控制实际供货价。对在我省销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药品,实施供货(含出厂或口岸)价格网上报备制度,供货(含出厂或口岸)价格与最高零售价之间的差价率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流通差价率(额),且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零售价。对未执行网上报备制度的企业,将依据药品市场实际交易价格,参考全国最低中标价格以及同品种剂型药品其他企业的出厂(口岸)价格的比价,按就低的原则制定其在广东市场相应药品的临时零售价格。对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罚,并予以曝光。

      三是控制流通差价率。按药品价格高低实行流通环节的最高差别差价率管理。批发企业按实际购进价格依次顺加规定的差价率(额)计算批发价格,整个批发环节累计顺加不得超过累计差价率(额),批发企业从生产企业购进药品直接销售给零售企业的按不超过累计差价率(额)执行。

      省卫生厅曝光药广东中标价低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枫 通讯员/粤医采)针对最近央视等媒体报道的高药价问题,省卫生厅昨晚回应称,省医药采购中心已对相关品种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向社会公布了同厂同品规药品的中标价,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经核查,央视报道的有关药物品种价格,广东的中标价大多数相对低,有些甚至低50%以上。

      这份药价核查情况表显示,广东的中标价基本低于央视报道的外省中标价,也明显低于广东省物价局公布的最高零售限价。如“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冻干)0.6g”,央视报道在外省的中标价格为23.3元,广东物价局最高零售限价是26.9元,但广东实际中标价仅为12元。又如“奥美拉唑肠溶胶囊20mg*28”,央视报道中标价格为25.15元,广东省物价局最高零售限价是58.1元,但广东实际中标价仅为10.78元。

      据省医药采购中心介绍,广东省“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从2007年开始实施,为了保证中标药品质量,使中标价格更为合理,历年的《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都制定了严格的资格准入制度,符合条件的品种方可报名参加;每年的《方案》还按通用名、剂型、规格以及不同品种不同质量层次进行了竞价分组,根据竞价分组情况分别设置了网上竞价(三轮,每轮均有淘汰)、人机对话(议价)、面对面谈判等不同流程,保证了不同质量层次的品种在不同的入围规则下进行竞争,有效地降低药品价格。

      另外,为满足临床需要,广东省设立了不竞价议价目录(即“绿色通道”),将一些厂家不愿意生产、经销商不愿意配送的质优价廉的老药纳入到该目录。为使药品价格更加合理,我省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还参考了全省21个地市2004至2006年的历史采购价,并参考了兄弟省市的集中采购价。广东实行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后,药品价格比集中采购前平均下降了20%以上。

      相 关全省基本药物实行“双信封”统一招标粤增补701品规 有利报价低厂家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枫 通讯员/粤卫信)广东将采取安徽的“双信封”招标评审制度,确保基层群众能用上“质价适宜”的药品。

      昨日,广东省卫生厅官方网站挂出《2011年广东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已经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印发执行。

      按照国家新医改要求,今年广东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院(主要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站)都要100%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价率销售。按照新方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所有基本药物都必须通过广东省医药采购平台药品网上采购系统实行网上采购。《基本药物招标目录》包括国家基本药物部分和省增补品种部分,共有1594个品规,其中国家基本药物部分有893个品规,省增补品种部分有701个品规。

      据专家介绍,广东新《方案》基本参照了卫生部推荐的“安徽经验”,采取“双信封”评审制度,即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评审。经济技术标主要“管质量”,包括药品企业生产规模、配送能力、销售额、市场信誉记录等方面;而商务标主要“看价格”,候选品种按价格高低选择。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规则兼顾药品价格和质量,但由于技术标要求整体不太高,所以仍对报价较低的厂家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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