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概念目前定义是在海拔3500米以上山峰开展登山运动实际上高海拔地区还存在不少穿越、攀冰等探险活动处罚额度目前对违规行为给出的处罚额度是500~2000元省体育局认为额度过低,不具有约束力,建议确定新标准成都商报记者昨日获悉,省体育局已向省政府法制办致函,请求将修改现行登山管理办法列入明年的立法计划,重新规范登山概念、处罚标准和高山救援机制等内容。省体育局相关人士透露,本月内有望对违规穿越四姑娘山的14名驴友做出处罚。
目前的登山概念过于狭窄现行的《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于2001年4月颁布。省体育局认为,现今登山户外运动水平和普及程度与十年前已不能同日而语,因此办法中对登山概念的表述过于狭窄,造成一些以穿越为名的违法违规行为面临监管尴尬。
省体育局政策法规与宣传处的殷旭认为:“办法的定义是在海拔3500米以上山峰开展登山运动,实际上高海拔地区还存在不少穿越、攀冰等探险活动,不足以涵盖目前的山地户外运动。”
按照规定,高海拔地区的登山户外运动需要提前向体育部门申报,可实际上大量“驴友”私自省略了这个程序。根据省体育局掌握的数据,去年该局受理的申报为40余件,截至昨日下午4时今年已有67件,但这仅仅是合法申报的数量,未申报的活动则无从知晓。“老办法要求严格审批,申报必须包括登山教练、物资、线路、保险等信息,不少‘驴友’嫌麻烦,或者认为这属于个人行为不需要申报,结果违规的活动只有出事的时候我们才会知道。但这种时候我们不知道对方行踪,往往增加施救难度和成本。”殷旭介绍,违规行为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改变行程却未申报,同样面临救援难度高的问题。
建立救援成本合理分担制以上月发生的14名“驴友”违规穿越四姑娘山遇险为例,由于不掌握路线等信息,救援采取了普遍撒网的方法,耗费大量人力、财力等公共资源,引发强烈舆论争议。有网友认为政府救人天经地义。也有人认为,“驴友”违规在先,让来自纳税人的政府资金为之买单不公平。最终,“驴友”们支付的仅为四川省山地救援总队志愿者的食宿及补贴等3600元。四姑娘山管理局垫付的2.6万元,以及当地政府因出动上千人耗费的10万余元,都被“免单”了。
“这也暴露出一个问题,就是办法没有提及高山救援机制。我们建议把这套机制明确规定下来,规范高山救援队伍资质,建立救援成本合理分担制度。”殷旭透露,省体育局认为,理想的状态是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共同建立救援机制,并合理承担救援费用。当然,如果“驴友”行为合法合规,因途中遭遇意外需要救援,自然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不过,假如是违规,救援成本或将考虑由被救援者分担。她介绍,高山救援专业性较强,需要专门的装备和人员,普通的消防救援难以满足。目前四川仅有一支专业救援力量,即挂靠在省体育局之下的省山地救援总队,成员由拥有专业爱好的志愿者构成,费用自筹。
针对违规行为,办法给出的处罚额度是500~2000元。省体育局认为额度过低,不具有约束力,因此建议确定新的处罚标准,以达到惩罚和警示作用。
同步播报企业搬迁未修复环境或被罚款企业搬迁时必须对原址土壤或地下水污染情况进行评估,并开展针对性的环境修复。四川省环保厅建议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现象立法整治,并报送了法规草案的初稿,其中对企业的环境修复行为明确规定了法律责任,若未采取措施修复,环保部门可以对企业处以5万~20万元的罚款。
成都商报记者获悉,2012年省政府立法计划项目投票活动将于19日截止。截至前日下午5时,成都全搜索、省政府网站、四川在线等3家投票网站共收集78517票,《四川省航道管理条例》和《四川省船闸管理办法》分列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项目类别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