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财政部获悉,近日,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新华社图表,北京,2011年11月17日
图表: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
新华社记者 孟丽静 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