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近日,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
对此,益盟操盘手认为,此次为小型微型企业减负符合近期的政策调整趋向,对中小板以及创业板的个股存在利好刺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