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个人也就赔个30万,一分钱也不给他。”不久前,辽宁省沈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对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进行调解,这是犯罪嫌疑人的一名亲属在调解时说的话。
法院当天进行调解的案件,正是曾引起社会关注的“沈阳交警执法被打”一事。
2011年3月27日,沈阳市交警支队和平二大队交警李勇杰和辅警刘铭、高维谦在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和三好街路口处执勤。当天23时左右,一辆红色雷克萨斯轿车从西向北违章转弯,辅警刘铭当即将车拦下。女驾驶员说,她是电视台记者,并拒绝出示驾照。
此时,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男子甘某下车纠缠,李勇杰立即上前挡在双方中间。女驾驶员和甘某快速上车,李勇杰也跟上车,欲拔车钥匙扣留车辆。
但此时,女驾驶员加速将车开走。已经上车的李勇杰3次要求他们将车开回交警队接受处理,但女驾驶员未停车。李勇杰拿出手机报警时,甘某将车内音响开大,使李勇杰无法报警。同时,甘某将头伸到车外打了几个电话叫人。
大约半小时后,肇事车辆开到辽宁省抚顺市和平桥上停了下来,甘某再次打电话找人。李勇杰用力推开门下车,甘某上来拽住警服,李勇杰准备擒住他时,女驾驶员用钝器朝李勇杰后背砸了一下。
李勇杰想看清车牌,却被甘某拳打脚踢。随后,女驾驶员开车逃离现场。李勇杰随即报警,刚说完案情,就上来4名年轻男子,对李勇杰拳打脚踢,直到把李勇杰打倒才住手。
后经鉴定,李勇杰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为轻伤;右眼挫伤、鼻骨骨折、右肘及右手擦皮伤均鉴定为轻微伤。
案发第二天,沈阳市公安局东陵分局将甘某和他勾结的4人全部抓获,经警方侦查,甘某为抚顺市新抚区行政执法局一大队队长。当时的驾驶员被证实为抚顺市电视台记者宋某,未到案。沈阳警方于3月29日将宋某抓获。
此外,在参与这起妨碍公务案的另外4名嫌疑人中,25岁的王某和26岁的王某哲都是抚顺市新抚区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嫌疑人项某是沈阳市一家职业高中的学生,25岁的贾某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一年执行。
据4名嫌疑人交代,他们到了抚顺市和平桥后,甘某电话告知就打桥上那个穿警服的人。打人后,甘某还告诉他们如何脱身。
此事发生后,交警李勇杰但凡被人问起事情经过,就情绪低落,语言不清,两眼流泪。沈阳盛京医院专业心理医师证实,李勇杰已出现抑郁症状。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就在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庭前民事赔偿部分调解时,李勇杰和妻子还遭到嫌疑人亲属的恐吓。在法官调解过程中,嫌疑人的几名亲属擅自进入调解室,其中一名中年男子扬言:“打死个人也就赔个30万,一分钱也不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