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60年代反叛精神与个人电脑中成长的一代硅谷英雄正在谢幕,扎克伯格将继承人文与技术结合的精神,成为硅谷的新一代领袖。
这是我在最近几期杂志中所写的第二篇有关乔布斯的文章。欲罢不能。
在乔布斯去世20天后,其官方传记出版。人们在惊叹乔布斯及苹果的成功,更渴望从其跌宕起伏的人生中找寻那些奔涌的激情、灵感和创意的来源。
正如沃尔特·艾萨克森在乔布斯传记中反复出现的主题:苹果公司以及乔布斯本人的成功,都源自人文与科学,艺术与技术,软件与硬件的完美结合。个人电脑本身,是硅谷反主流文化与技术相结合的产物。这从乔布斯学生时代和创业初期的经历中不难理解。然而,更重要的是,乔布斯进入21世纪后的事业达到了真正的巅峰,昭示出人文与技术的结合,将持续成为硅谷创新的源泉动力,成为建立在移动与社交基础上成功商业模式的灵魂。
而这一切的序幕才刚刚揭开。人文与技术的结合,体现在公司的使命、产品的设计、商业模式,以及通过不断颠覆原有格局而实现的产业的融合中。iTune与iPod的成功,实现了好莱坞与硅谷的结合,美国音乐界从制作、销售、存储、消费各个环节都开始大规模向电子平台转移。可以预见,站在人文与技术的交汇点上,后乔布斯时代的苹果将继续努力引领好莱坞与硅谷融合的大趋势,与亚马逊一道,将书籍、音乐、电影三大产业彻底带入数字时代。
如果比较一下乔布斯与扎克伯格成长经历,可以发现他们有许多共同点:他们都是20岁开始创业,乔布斯在车库里创办了苹果,扎克伯格在大学生宿舍里创办了facebook。他们都是技术“极客”——乔布斯玩电子,扎克伯格玩编程。他们在高中时期对技术的“发烧”已经远远超出了同龄人,并且开始早期的发明。他们都从大学辍学。
但更令我留意的,是他们在青少年时代对人文与艺术的热爱。
乔布斯读高中时热爱音乐,除了成为鲍勃·迪伦的狂热“粉丝”之外,还着迷巴赫。他广泛阅读科技以外的书籍,包括莎士比亚、柏拉图的作品,喜欢《李尔王》,还有《白鲸》和迪兰·托马斯的诗歌。而他在里德学院辍学后旁听的唯一课程是书法。他说:“这其中所蕴含的美、历史意味和艺术精妙之处是科学所无法捕捉的。”
相比之下,扎克伯格在中学时不仅数学、物理和天文学出类拔萃,其欧洲古典文学的学习成绩优异,申请哈佛时,他列出能读写的语言有法语、希伯来语、拉丁语和古希腊语,他能大段地背诵希腊史诗《伊利亚特》。
在这样的人文与科技背景下成长起来,他们共同的特点是人文情怀在无形之中引领了“极客”精神,发明与创业,升华为改变世界的理想。乔布斯年轻时、甚至在苹果公司创办之后,都坚持了精神上的苦行。他后来回忆这段经历带给他的领悟:“创造伟大的发明,而不是赚钱。应该尽我所能,将此生放回历史和人类思想的长河。”
因为这段经历,乔布斯毕生追求“有想像力的产品”,他豪不隐讳他对比尔· 盖茨的蔑视,并且因为Android操作系统不喜欢谷歌的拉里· 佩奇。他看好扎克伯格。如果说硅谷在可预见的未来的发展趋势正是移动与社交的话,乔布斯与扎克伯格正是两位站立在山巅的人物。在乔布斯对硅谷的竞争对手“刻薄”的评价中,他罕见地高度赞扬一位晚辈。
乔布斯在去世前,无疑已经成为硅谷的领袖,他表达了指导硅谷年轻一代的愿望,但生命在迅速走向尽头。在乔布斯去世前一年时,他与扎克伯格在自己的家中共进晚餐,在帕卢阿图的街上散步。据说乔布斯经常主动约谈扎克伯格,了解社交媒体。他对扎克伯格的评价很高。“除了Facebook我看不到别的。仅此而已,他们主宰着(社交媒体)。”
“主宰”,正是乔布斯在创业、管理与产品方面所达到的境界。他显然在扎克伯格身上看到了这些。“我敬佩扎克伯格…… 因为他不会出售公司,因为他想成就一个公司。我很敬佩他。” 乔布斯深知,只有主宰公司和产品,才能坚持创新,改变世界。
当年扎克伯格与同伴曾计划回到哈佛完成学业,但最终在许多大公司高价收购的诱惑面前坚持在硅谷继续创业。扎克伯格说:“这并不是因为赚钱多少。对于我和我的同伴来说,最重要的是我们为人民创造一个公开信息流动(平台)。”
让乔布斯生命最后时期不断去学习了解社交媒体的原因,正是facebook正在释放出的巨大变革力量。扎克伯格将facebook的使命定为开放、沟通、分享,互联网技术借助社交使这一切成为可能,而移动计算技术可能把从苹果的产品与facebook遍布全球的8亿用户(包括中国数以百万计的“翻墙”者)结合起来,产生更大的力量。
上世纪60年代反叛精神与个人电脑中成长的一代硅谷英雄正在谢幕,扎克伯格将是硅谷的接班人。更重要的是,向往东方文化的乔布斯,从没到过中国大陆,而扎克伯格正在努力地学习汉语中。
(本文来源:福布斯中文网。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福布斯中文网 http://www.ForbesChina.com/ 作者:周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