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获悉,维持多年的北京市普通住宅标准有望在近期调整,可享受优惠政策的覆盖面将有一定扩大。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初步形成标准调整的方案,有望在近期公布。
按相关规定,购买或者出售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为房款的1.5%,非普通住房为3%。本报社会版10月25日曾作报道:由于北京房价上涨较快,普通住房标准没有及时调整,导致不少六七十平方米的住房也不能算是普通住房,即使是小户型的购买者,也需要承担双倍契税。
该负责人介绍,新的方案将充分考虑近年来北京城市发展和房价变化的情况,标准更加合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覆盖面将有一定程度提高,更多的购房家庭将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据了解,北京市规定,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标准为应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对于第三条中的“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北京市2008年11月调整的标准为三环以内总价人民币215万元/套、三环至四环之间175万元/套、四环至五环之间165万元/套、五环以外100万元/套。2008年11月至今,这一认定标准尚未调整过。(记者余荣华)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