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于今年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侦查和预防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各地检察机关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构建设,推广一些地方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局的做法和经验,根据预防工作承担的重要任务和工作实际,合理设置机构,充实人员力量,调整年龄、知识人才结构,为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以此强化专门机构和队伍建设,畅通政令检令,构建全国预防职务犯罪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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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47个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机构撤处科设局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披露腐败易发高发态势催生职务犯罪预防局最高检于今年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侦查和预防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各地检察机关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构建设,推广一些地方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局的做法和经验,根据预防工作承担的重要任务和工作实际,合理设置机构,充实人员力量,调整年龄、知识人才结构,为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以此强化专门机构和队伍建设,畅通政令检令,构建全国预防职务犯罪大格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对外透露,截至今年10月,全国有11个省的247个检察院正式设立职务犯罪预防局,还有74个检察院正在拟设筹备申办中。
为什么要设立职务犯罪预防局?职务犯罪预防局将对预防腐败发挥怎样的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宋寒松近日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的采访。
一改预防不给力状况记者:我查询了一下,目前各地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机构名称不尽相同,如同为地级市检察机关,有的叫预防局,有的叫预防处,还有的叫预防科、预防工作办公室等。这一局面是如何形成的?
宋寒松: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由来已久,但成立专门机构的历史并不算长。2000年,最高检设立职务犯罪预防厅,并发文要求地市以上检察机关必须设立预防部门,县一级检察机关有条件的设立,一时设立不了的要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各地设置部门时叫法不同,职务犯罪预防局是最近几年地方检察机关为适应形势的创新之举。
记者:为了适应怎样的形势?
宋寒松:党的十六大提出,在加强惩治腐败力度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将预防工作摆在了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反腐败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工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当前,我国仍处于腐败多发易发期,而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期望越来越高,“只打不防,越打越忙”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这些都要求检察机关必须组建一支更加强有力的队伍,更好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记者:职务犯罪预防处、科、股与职务犯罪预防局相比,名称上看是不够给力,做预防工作会不会也不够给力?
宋寒松:的确如此。虽然各地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在反腐败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部门设置参差不齐,阻碍了其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到地方检察机关调研发现,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普遍存在级别较低、人员较少的情况;有的部门仅仅是股级机构,有的设在反贪局等部门为非独立机构,还有的一个人身兼预防、控申、法纪等工作,往往是“闲下来、想起来”才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记者:设局之后情况是否大为改观?
宋寒松:最高检提倡和鼓励各地撤处科设局,投入更多的精力,争取更多的编制,设立独立的预防部门,在已设立的247个职务犯罪预防局中,有正处级两个、副处级8个、正科级52个,共有编制743人,平均每个局配备了3人。加强了预防机构建设的地方,在加强和创新预防工作方面,都有了明显的转变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