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遭劫持渔船脱险 船员制服海盗夺回控制权 发生在今年2月底,震惊南京的“母女联手绑架案”昨天上午在南京中级法院一审宣判:36岁的刘晴教唆女儿在同学中物色绑架对象,并带着女儿实施绑架杀人行为,被法院判处死刑,女儿小米因为是从犯而且不满16周岁,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9年。至此,这起牵涉两个花季少女的惨案基本尘埃落定,可对于两个家庭来说,阴影和创伤也许永远无法消弭。 本报记者 陈珊珊案情回放为还70多万高利贷唆使女儿绑架同学今年2月25日晚,南京某职业中专两名在校女学生小米和小叶一齐失踪,她们的父亲分别接到一个勒索电话,得知她们被绑架。第二天,案情出现转机:小米安然回家,并在母亲刘晴的陪同下到派出所“销案”;小叶仍然下落不明。小米说,她跟小叶都不想参加周末补考,所以一起离家出走。
警方认为此说可疑,进一步侦查发现,小米确实没被绑架,但小叶被绑架了,还被撕票了,幕后黑手正是小米跟她的母亲刘晴!原来,刘晴为了偿还赌博欠下的70多万元高利贷,唆使女儿小米在同学中物色绑架对象。25日放学后,小米以过生日为名将同学小叶骗至饭店。当晚,小叶被刘晴母女绑架至紫金山杀害。之后,刘晴用变声手机给小叶父母打电话,索要300万元赎金。为造成两个女孩一起被绑架的假象,她给前夫(即小米的生父)也打了个电话。
这是什么样的一个母亲?
女儿出生5个月就离家出走刚重逢又带女儿走上这条罪恶路10月9日上午,刘晴、小米母女齐上被告席接受审判,因小米未满16周岁,庭审没有公开。据被害人小叶的父亲透露,庭审中,这对母女除了回答法官和检察官的提问外,基本没说话,表情也很木然,倒是小米的生父代为表达了忏悔和歉意。
庭审间隙,记者曾在羁押室见到刘晴,她非常抗拒采访,声称自己罪有应得、死有余辜,但不想在害了女儿之后再连累其他孩子的名声。
除了小米之外,她还有两个未成年孩子。知情人说,刘晴在小米出生仅5个月时就离家出走了,之后再婚生子,几乎从小米的生活中“蒸发”。跟着奶奶、姑姑长大的小米,近一两年才跟母亲有所接触,没想到一重逢就被引入歧途。
她有什么样的一颗铁石心?
没有眼泪没有道歉的“平静”
受害女生妈妈脱下鞋向她砸过去经过一次不公开开庭审理,南京中级法院查明了全部案件事实,并于昨天上午依法公开宣判。被害人小叶的父母在亲戚朋友的陪同下早早来到法院。距离案发已经8个多月,他们的情绪依然无法平复,一进法庭,小叶的妈妈就浑身颤抖,泪如泉涌,两位亲戚抱住她安慰劝说,才使她稍稍平静。当刘晴母女被法警押上法庭时,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旁听席又是一阵骚动,记者注意到,刘晴母女全程低着头,没敢看旁听席一眼。大概怕矛盾激化,被告人家属没有到庭。
宣判持续了十几分钟,刘晴母女并排站在法庭中间,两人情绪都很稳定,全程一声不吭一动不动。这样的“平静”似乎刺激到了受害人家属。当法官读到判决部分,书记员要求旁听人员全部起立时,小叶的妈妈情绪再次失控,吼叫和怒骂已经无法表达愤怒,她索性脱下鞋,用力砸向法庭中央的刘晴母女。后者还是毫无反应。直至法庭恢复秩序,法官宣读出判决结果——“刘晴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小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这对母女依然保持平静。
她让女儿以后怎样面对人生?
虽获轻判,但阴影和创伤难以消弭校方对知晓案情的其他学生进行心理干预被害人亲属曾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各项损失50多万元。昨天宣判时,法官透露,小米的父亲已经跟被害人亲属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害人亲属表示对小米谅解。这是小米得以从轻判决的原因之一。另外,小米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至于刘晴,她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虽然她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属于可酌情从轻的量刑情节,但她唆使未成年人犯罪,又绑架杀害未成年人,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法院认为不宜从轻处罚,因此判处死刑。
判决书称,两被告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共同实施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刘晴的行为构成绑架罪,小米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之所以如此定罪,是因为刑法规定,同时实施绑架和杀人两种行为的,依法以绑架罪一罪处罚。刑法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对8项重罪承担刑事责任,分别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如果既犯这8项重罪中的一罪,又犯其他罪名,只追究重罪。因此,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小米提起公诉,法院也认定小米犯故意杀人罪。
“这个结果还算公道,当妈的该死,害了人家女儿,也害了自己女儿。”庭审结束后,一位受害人家属说。如果不上诉的话,这起牵涉两个花季少女的惨案基本算是尘埃落定了,可是对于两个家庭来说,阴影和创伤也许永远无法消弭。小叶的父母看上去比上次开庭更为憔悴,特别是小叶的父亲,他的抑郁症仍未痊愈,抱着小叶照片失魂落魄的模样让人不忍心看。小米的父亲以另一种方式“失去”女儿,肯定也承受着别人难以想象的心痛。
据了解,为了化解受害人父母的仇恨,帮助他们步入正常生活,南京中级法院和社区已经做了很多工作。对于涉案学校来说,此案也是一个阴影,案发后,校方也对了解此案的学生进行了疏导和心理干预。
高校别墅区砍杀前妻案昨天也判了今年5月27日,南京浦口一所高校的别墅区内发生凶杀案,一名福建籍男子在众目睽睽之下乱刀砍死前妻(本报6月1日A12版、10月11日A48版曾作报道)。昨天,这名凶残的前夫也等来了一审判决结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唐某,40多岁,小学文化,案发前居住在常州,以收旧货为生。前妻韦某也是常州人,案发时在南京姐姐家做客。据检方指控,唐某自今年5月上旬跟韦某离婚后,就开始预谋杀人。他先是通过老乡联系枪贩购买枪支,购枪未果后才选择菜刀。准备凶器期间,他不止一次打电话、发消息威胁韦某及其家人,让韦某全家非常惧怕。
今年5月26日,唐某得知韦某在南京姐姐家做客,便坐火车来到南京,并在火车站附近买了一把菜刀。27日,他坐车来到韦某姐姐的住处,浦口区浦珠南路某高校的别墅区。当晚9点多,在韦某姐姐家门口,唐某持菜刀猛砍韦某数十刀,致其当场死亡。
今年10月10日,南京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唐某对行凶动机含糊其辞,辩解说“当天来南京是为了谈复婚,并不想杀人”。但公诉机关举证证实,唐某早有杀人预谋。死者韦某的家属也证实,韦某与唐某是协议离婚,双方并无经济和感情纠葛。家属同时透露,唐某有家暴倾向,离婚前就经常无缘无故暴打韦某。律师曾要求对唐某进行精神疾病鉴定,但未被采纳。
昨天,南京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对此案进行宣判:法院认为唐某当众持刀行凶致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尽管其案发后投案自首,但其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极其严重,并且之前有犯罪前科,不宜从轻处罚。因此,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陈珊珊